內容提要:聲稱有門路購買限價房,一男子詐騙7名被害人錢款達80餘萬元。日前,北辰法院審理了這起詐騙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同時責令其退賠被害人財產損失。
天津北方網訊:聲稱有門路購買限價房,一男子詐騙7名被害人錢款達80餘萬元。日前,北辰法院審理了這起詐騙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同時責令其退賠被害人財產損失。
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期間,被告人孫某聲稱有門路,能夠幫助朋友購買北辰區雙青新家園限價房,後孫某以定金、購房首付款、好處費等為由頭,分別騙取被害人張某7萬元、曹某2萬元、樊某2.1萬元、布某24萬元、阮某20萬元、陳某22萬元、趙某3萬元,共計80.1萬元。孫某騙取錢款後以各種理由一再拖延交房期限,受害群眾發現被騙後於2017年10月向派出所報警。
北辰法院經審理認為,孫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同時責令其退賠被害人財產損失。案件宣判後,被告人孫某未上訴,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