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住宅增設電梯需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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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新華社 作者:王志 編輯:孫賀南 2017-06-27 08:45:18

內容提要:伴隨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程度的提高,很多沒有電梯的老舊住宅產生加裝電梯的迫切需求。近日,濟南市政府正式出臺《濟南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試行)》,規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需2/3以上業主同意,財政部門將給予資金補貼。

  伴隨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程度的提高,很多沒有電梯的老舊住宅產生加裝電梯的迫切需求。近日,濟南市政府正式出臺《濟南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試行)》,規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需2/3以上業主同意,財政部門將給予資金補貼。

  濟南市明確,既有住宅是指國有土地上依法建成並投入使用且未列入房屋徵收範圍、計劃的四層以上未設電梯的多業主住宅,適用範圍包括濟南市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高新區和南部山區。

  濟南市規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以幢或單元爲單位,增設電梯的意向及初步方案應當充分聽取擬增設電梯服務範圍內全體業主的意見,並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2/3以上業主同意,但增設電梯擬佔用業主專有部分的,應當徵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業主之間對增設電梯存有異議的,可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召開聯席會議予以協調並達成一致意見。

  根據辦法,濟南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所需的資金可採取多種方式籌集,包括根據所在樓層等因素,由業主按照一定的分攤比例共同出資,分攤比例由共同出資業主自行協商確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財政補助資金和社會投資等。

  濟南市明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不需重新辦理佔用土地等相關手續,容積率增加部分不再徵收地價款,不需補繳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不考慮增設電梯部分與北側住宅採光、日照間距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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