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河西區某物業公司諮詢:物業公司合法進駐小區後,部分業主以不享受物業服務爲由拒絕繳納物業費,造成了物業公司的重大損失,導致更多的業主拒絕繳納物業費,還有一些業主將房屋出租後做了甩手掌櫃,和這些業主無法取得聯繫,物業公司的利益要如何保障?
擊水律師事務所張律師解答:物業公司在合法進駐小區後已經和業委會或開發商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並且合同具有每位業主的簽字認可,具有法律上的確定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業主應當依照合同約定繳納物業費。另根據本市人大常委會頒佈的《天津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公司依法依約履行了物業合同義務的,業主不得以不享受物業服務爲由拒絕繳納物業費。而針對費用的繳納主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業主與物業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綜上所述,物業公司不僅可以以履行合同爲由將業主起訴至法院,要求履行物業服務費的繳納義務,還可以要求業主和物業的實際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從而最大限度保證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