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名道姓列“罪狀” 業主告其侵權勝訴

掃碼閱讀手機版

來源: 天津北方網 作者:晚報孫啓明 編輯:孟建 2017-03-24 08:39:11

  物業張貼公告小字報 指名道姓列“罪狀”

  天津北方網訊: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發生矛盾後,物業方在小區公告欄、該業主家防盜門等處張貼公告、小字報等,引起業主不滿。業主隨後以名譽權受到侵犯爲由提起訴訟。日前,南開區法院經審理,一審認定被告物業公司行爲侵犯了原告名譽權,判令其清除張貼的相關材料,並書面賠禮道歉。

  市民王某是本市南開區某小區業主,因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問題與小區物業公司及業主委員會存在矛盾。2016年2月至8月間,物業公司先後在小區的樓門、公告欄張貼公告;在王某家防盜門上張貼小字報。這些材料中含有“×號樓×門極個別兩位業主……在小區內廣泛散播歪曲事實的謠言、破壞小區景觀及設施、毒死觀賞魚、恐嚇毆打業主委員會成員及家屬”“嚴禁在小區內亂貼亂畫,歪曲事實,製造混亂!!!”及其他明確點出原告姓名的指責原告存在破壞小區環境、公共設施,佔用公共部位、不服從管理、侮辱物業公司工作人員、阻止業委會選舉等情形。王某認爲,上述材料含有對其侮辱、誹謗的內容,損害了其社會評價和名譽權,致其本人及家人身心疲憊、精神痛苦,爲此訴至法院,要求物業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清除在其防盜門上張貼的小字報;在小區公告欄以書面形式對其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期限不少於30日;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訴訟中,被告物業公司辯稱,因原告多次私自發放傳單、製造謠言、阻止其他業主正常交費、在小區內亂寫亂畫、向居委會寫歪曲事實的信件等,其公司爲了澄清事實,維護自身合法形象,作出上述行爲,並未侵犯原告名譽權,故不同意原告訴求。

  結合上述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法院認爲,名譽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應受社會公衆評價的權利。依照法律規定,侵害名譽權的行爲是指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行爲。被告多次在涉訴小區的公共場所張貼書面材料,其中含有明指或暗指原告存在違法及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爲,明顯失當,與法相悖,故被告之行爲已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犯,其應以書面賠禮道歉的形式消除對原告的影響。被告在原告居住房屋的防盜門上張貼的書面材料,已影響原告生活,應予以清除。原告未能證實其因本案事實而產生的精神損害後果,故其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不予支持。據此,法院一審判決被告物業公司清除其在原告王某居住房屋防盜門上張貼的書面材料;在小區一、二期公告欄處張貼對原告賠禮道歉的書面材料,期限不少於7日。(北方網編輯孟建)

下載前沿客戶端關注更多精彩

推薦新聞

我來說兩句

_ | siA | ۸u^ | ptڭ | ߮v | ] | pT | HkM}H|qܡG022-23602087 | |lcGjubao@staff.enorth.cn | |O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ѤѬz_vҦ
WȹqH~ȸg\iҽsGzB2-20000001 @HǼť`س\iҸG0205099 @psDHAȳ\iҽsG12120170001zw 120100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