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年輕人的婚姻走到了盡頭。感情沒有了,就只剩談錢了,也無所謂誰先起的頭。在今天要講的這樁離婚官司,是男方先提起的,女方對離婚沒什麼意見,但談及財產分割,二人卻爭執不下。男方訴前請了律師,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婚姻法務部部長張向龍成了他的代理人。
女方提出兩個條件,令男方不能接受。一是婚房平均分,一人一半,二是婚房在男方名下,男方名下有房,女方名下無房,離婚後,男方給付女方經濟幫助款10萬元。聽起來都有些道理,但男方也被要得心裏發毛。經張向龍律師分析,女方這兩條都站不住腳。
原來,二人的婚房購於二人結婚前不久,首付是男方出資購買的,婚後有過大額還貸,還貸時還用了男方婚前的公積金部分。張向龍律師認爲,該房中女方所有的權益只是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婚前部分歸男方所有,婚後用男方婚前公積金集中還款部分也應歸男方所有,包括該部分的增值。
女方不認同,張向龍律師指導男方取得證據,即其婚前公積金賬戶餘額還有很多,而離婚時公積金賬戶餘額爲零,二人相比較,證明男方用婚前自己的公積金部分還貸的事實。
關於房價,二人還有分歧。男方認爲,離婚時,訴爭房價值150萬元,而女方認爲至少值200萬元。二人爭執不下,同意評估,經評估,訴爭房價值149萬元。
至於女方提到的經濟幫助款。張向龍律師認爲,相關法律規定是指離婚後一方無住處的,有住處的一方應該給予相應的經濟幫助。本案中,女方只是名下無房而並非沒有地方住,就是二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她與男方鬧意見分居,也是住到自己的父母家,一直也沒有出現無處住的情況,故而經濟幫助款不予給予支持。
最終,法院採納了張向龍律師的意見,按照評估價劃分,判決男方給予二人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及增值部分的一半。男方了結一樁失敗的婚姻並且將損失降到最小,他對張向龍律師的工作很是滿意。
律師提醒:
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張向龍律師提醒,圍城中人既要維護感情,也要注意維護自己的利益,如果婚前購房,婚後共同還貸過程中用到一方婚前存款,必須保存好相應證據,比如銀行流水、雙方約定等,一旦感情破裂分割財產時,方便主張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