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房地產中介要服務“去庫存”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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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新華網 作者:王立彬 編輯:孫賀南 2016-08-30 08:52:00

內容提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近日發佈的《關於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正文第一句話就是“房地產中介行業是房地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近日發佈的《關於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正文第一句話就是“房地產中介行業是房地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既然如此,房地產中介理所當然要服從“去庫存”中心任務,服務於“三去一降一補”工作大局。

  房地產“去庫存”的主要內容,就是中央明確的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爲主、着手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從需求側來看,新市民住房需求,大多就是購租並舉或先租後購;從供給側來看,“去庫存”的含義就是緩解大部分城市,特別是三四線城市居高不下的存量住房。從上述兩方面來看,服務於二手房或存量房交易的房地產中介,既肩負着重要責任,也面臨着巨大發展機遇。

  房地產中介要在“去庫存”中發揮積極作用,首先是信息透明化,既要交易價格信息公開透明,更要真實房源的公開透明。唯有如此,才能如實傳遞供需信息,使買賣雙方通過真實信息保障自身利益,這也是房地產中介“去污名化”的根本。

  房地產中介積極參與“去庫存”,政府的公共服務也要跟得上。特別是市、縣房地產主管部門要按中央要求,全面推進存量房交易合同網籤系統建設,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制度、房屋成交價格和租金定期發佈制度。房地產主管部門須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加強房屋成交價格和租金監測、發佈,推動房地產中介“走正道”,以合理引導市場預期。

  房地產中介參與“去庫存”,也需要開發商充分認識租售並舉的新階段特徵。近年來,一二手房之間的市場聯動越來越緊密,客源在新房與二手房之間的轉換越來越頻繁,房產中介手中潛在的客源價值越來越大,是一手樓盤“去庫存”的重要力量。一些開發商支付給房產經紀人的佣金明顯高於二手房交易,這種做法值得鼓勵。

  必須強調的是,“去庫存”與“去槓桿”是高度統一的,以“加槓桿”來“去庫存”,無異於飲鴆止渴。此次七部門通知,再次對房地產中介的金融活動加以嚴格規範。房地產中介只有守住信息的中介、交易的撮合人本分,才能防止房地產交易非理性因素的放大,使住房供給與居住需求“配對”,而非與投機需求“錯配”,把庫存從開發商手裏轉嫁到社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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