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金水區分中心諮詢不動產登記的相關事宜。
從8月25日開始,鄭州市主城區正式受理申請不動產登記業務。記者了解到,受理該項業務的第一天,前來諮詢的市民眾多,因多種原因,市民要拿到不動產權證書還需要一段時間。
按照鄭州市政府此前發布的《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在鄭州主城區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通告》,25日上午9時起,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和各區(開發區)的分中心開始受理不動產登記業務。其中,對公業務需在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各區分中心受理個人業務。
25日,記者從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金水區分中心了解到,一天的時間裡前來諮詢的市民有近兩百人。因不動產登記涉及的業務多達三十餘種,市民們的問題也是五花八門,該中心專門設置了不動產登記業務諮詢臺,幫助市民解疑答惑。
該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市民諮詢最多的還是辦理『房產過戶』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所謂「房產過戶」,實際上在不動產登記機構來講,就是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那麼首先就需要提供房屋的房產證及土地證原件,此外還有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所有權人以及受讓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材料、轉移登記原因證明材料、相關稅費繳納憑證等相關材料。』工作人員表示,由於導致『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原因有很多,需要根據不同的原因提供不同的有關材料。具體還需要市民到各分中心現場諮詢。
記者了解到,由於此前的房產證信息和土地證信息是兩個獨立的數據系統,而不動產登記是將『兩證合一』,市民申請不動產登記後,不動產登記中心需要對房產證和土地證信息和數據進行內部核實、統籌。因此,盡管當天是受理此項業務的第一天,該中心並沒有市民拿到不動產權證書。
『按照規定,只要市民證件、材料齊全,30個工作日內能拿到不動產權證書,屆時,以前的房產證和土地證將收回。』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不動產登記堅持『有需求辦理,無需求不辦理』的原則,即使市民不來辦理此證,原有的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動產權證書依然有效,不強制更換新的證書。
目前,國家層面的不動產登記收費標准還未出臺,工作人員表示,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包括各分中心)將嚴格按國家收費標准執行,不會多收取任何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