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發現該房質量有問題,和物業公司交涉,要求維修,在物業公司將房屋維修好之前能否拒交物業管理費
發現該房質量有問題,和物業公司交涉,要求維修,在物業公司將房屋維修好之前能否拒交物業管理費?
業主在辦理完接收手續(即入住手續)之後才發現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則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1)若房屋質量不是主體結構存在問題,未嚴重到足以解除購房合同的情況下,則應繼續交納物業管理費。因爲房屋質量問題是基於你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當質量問題較小,不足以解除購房合同時,如裝修工藝稍次,局部出現滲漏等,你應與開發商協商解決房屋質量問題或索取經濟補償。物業管理費是業主有償享受物業管理服務所發生的費用,業主只要實際接收了物業就享受了服務,因而必須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服務費。房屋質量問題與物業管理問題分屬於兩個不同的範疇,二者不能混爲一談。(2)若質量問題嚴重到可以解除合同的程度,在合同解除之前,業主仍應不能證實事發時家中無人,就要負有相應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