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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起,天津市各不動產登記機構正式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核發不動產證。從本市國土房管局登記中心獲悉,與市民熟悉的房產證相比,不動產證內容更詳細,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起和止日期”及房屋取得價格。市民手中的房產證需不需要馬上換新證呢?答案是“可以換可以不換”。據瞭解,新版證書和舊版證書在一段時間內並行有效,可等到進行房屋產權變更或買賣房屋時再逐步更換。
小產權房不在登記範圍
據瞭解,不動產登記涵蓋的範圍包括了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以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但小產權房不在登記範圍內。
今日起,市民熟悉的《房地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他項權證》《林權證》《海域使用證》等證書都不再頒發。
不動產有了“身份號碼”
據介紹,不動產登記簿證包含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其中,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記載事項與《不動產權證書》一致,《不動產權證書》就相當於現在的房產證,而《不動產登記證明》則相當於現在的《他項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增加了鐳射區和不動產單元號,這是全國範圍內不動產唯一的“身份證號碼”。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信息,《不動產權證書》還增加了使用期限、取得價格和分攤建築面積等內容,信息更加透明化。
值得關注的是,如果市民名下有多套房產,不一定要領多個證了。據瞭解,在單一版證書的基礎上發證機關還將推出集成版證書,用於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比如某市民有兩套房產在同一宗土地上,則兩套房產可登記在同一個不動產登記簿證上,也就是“集成版證書”。不過在推廣初期,將主要採用單一版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