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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網訊(記者郭熠)《濱海新區關於2016年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區申請入學登記辦法》日前正式出臺,從11月30日至12月30日,年滿6週歲,即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可以前往轄區對應的登記點進行入學申請登記。目前,該辦法已在新區各小學門口進行公示,登記時間爲週一至週五每天15:30—16:30。登記時應提交的基本材料包括: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包括自有住房房地產權證或與配偶共有住房房地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或者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務工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件、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確立勞動關係存在的有效證明等的原件及複印件,並提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證明原件及複印件。靈活就業人員需提供工作單位或居住地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就業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本市或原戶籍地衛生部門簽發的隨遷子女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及複印件。居住證持有人持“五證”只能到所對應的一所學校申請登記。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爲,將取消其子女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