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佔中詳細講解突發性自然災害的特點及危害
2015-08-10 15:16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地礦處副處長孫佔中做客北方網

  主持人:最近南方多個省份出現持續性強降雨,並引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我市現在已經進入主汛期,近期降雨量逐漸增多。我們今天請到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地礦處的孫佔中副處長,就我市在突發地質災害防范方面的知識,進行專題采訪介紹,讓廣大觀眾朋友認識、了解我市地質災害防治的一些基本情況,同時普及一些基本的應急避險常識。

  主持人:首先請你給大家介紹一下什麼是突發地質災害。

  孫佔中:突發地質災害是指由自然因素(降雨、地震等)或人為活動(修路、建房以及其他工程建設)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主要包括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這些地質災害多與汛期強降雨有關。另外大家都知道2008年汶川大地震,震區由於強烈地震影響,也會形成次生的崩塌、滑坡等災害。

  崩塌:指岩土體以垂直向下移動方式為主,它的特點是從高處快速下落,前兆不明顯,突然性強。簡單說就是高山上的岩石,由於風化、碎裂,受震動或降雨等影響,快速由高處墜落下來。比如說山區道路兩側的山體上松動的岩石突然從高處落到路面上,就是一種崩塌現象。

  滑坡:是指山上的岩土體沿著一個軟弱面以水平向前移動方式向下移動的地質現象。在山區俗稱『跨山、山剝皮、土溜、起水鼓』等。滑坡主要和連續降雨或強降雨有關。由於岩土體含水量飽和,自重加大,就有可能發生滑坡。今年5月20日,因連續降雨貴陽市雲岩區發生一起山體滑坡地質災害,造成1棟9層居民樓2個單元部分垮塌,造成16人遇難。

  泥石流:是在山區溝谷中,由於暴雨、冰雪融水或庫塘潰壩等洪水引發,形成的一種夾帶大量泥砂、石塊等固體物質的特殊洪流。(它和山洪不一樣,山洪主要是水,泥石流是水、石、土的混合流體)。大家可能還記得,2010年8月8日,甘肅舟曲縣突降強降雨,發生的特大型山洪泥石流災害,泥石流發生地距縣城數公裡,是由於上游突降暴雨所致,其突發性,能量大,速度快,這次泥石流造成1000多人死亡和失蹤,造成的危害極大。

  地面塌陷:指地表岩石、土體在重力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並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種地質現象。主要發生在南方岩溶地區、大面積的地下采礦區。天津基本不存在這種類型的災害。

  說一組數據:今年1-6月,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5238起,死亡109人,直接經濟損失7.3億元。其中6月份發生4435起,死亡36人。說明隨著降雨的不斷增多,地質災害發生的頻次響應增加,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迅速增加。

稿源:北方網 編輯:馮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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