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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龍湖慶華置業有限公司(簡稱“龍湖慶華公司”)在順義區建設了一處限價房小區。小區業主王先生髮現出現混凝土疏鬆、陽臺鋼筋外露後,起訴龍湖慶華公司,要求進行修復並支付賠償。一審法院判決龍湖慶華公司修復房屋,並賠償王先生4萬元。昨天,記者從市三中院獲悉,該案已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王先生是順義人,2010年11月底,他參加了順義區經適房和限價房公開搖號,搖到了位於牛欄山鎮張莊改造二期限價房項目的一套兩居室住房。2012年5月底,王先生接收新居。在進行陽臺裝修時,他發現客廳與陽臺之間有一處縱向裂口,牆體的鋼筋都出現了外露。
因與龍湖慶華公司交涉未達成一致,王先生索性一直沒有入住這套房屋,而是在外租房居住,每月租金3000元,一直持續到2014年12月。2013年5月底,王先生將龍湖慶華公司訴至順義法院,要求龍湖慶華公司修復房屋,並向他支付每月3000元的租房損失至房子修完之日。
龍湖慶華公司則表示,涉訴房屋陽臺樑上鋼筋的問題不屬於結構安全問題,其同意修復,但僅同意按照50%的比例承擔合理損失。
經王先生申請,順義法院委託國家建築工程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司法鑑定所對房屋進行質量鑑定。鑑定結論顯示,房屋鋼筋間距不符合相關規定《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關於合格率應達到80%以上的規定;陽臺樑存在混凝土疏鬆、有裂縫及鋼筋鏽蝕的現象;陽臺樑存在嚴重的外觀質量缺陷,影響了房屋的正常使用及結構的耐久性,需對陽臺樑進行補強處理。
順義法院審理後認爲,涉訴房屋確有質量問題,延誤了王先生使用,龍湖慶華公司應承擔損失。一審判決龍湖慶華公司在判決生效30日內維修房屋,並賠償王先生4萬元損失。
王先生提出上訴後,市三中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