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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發文,租房提取公積金條件放寬;長沙去年已實施無房職工『一年一提』
對租房者來說,又有了一大福音:公積金連繳3個月可提取租房。其實,從去年年底開始,長沙就能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了,只是沒有明確規定『需連續足額繳存多少個月』,但有『一年一提』的規定。至於如何調整,相關部門表示還沒收到文件通知,但肯定會遵照執行。
瀟湘晨報記者戴丹長沙報道
1月28日,據央視官方微博賬號『央視新聞』消息,租房提取公積金條件放寬——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通知:1.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2.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3.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我們目前還未接到相關的文件通知,對網上的新政內容還沒有研究,如果是三部委聯合發文,長沙肯定會要遵照執行。』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
長沙現行政策無房職工可申請『一年一提』
2014年11月18日,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下發了《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對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等政策進行了調整,並於當年12月18日正式施行。
據《通知》規定,職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和配偶)在長沙市無自有產權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每年可以申請提取一次,每次額度不能超過上年度匯繳額的50%。
仔細閱讀上述條款不難發現,長沙市並未明確限制『需連續足額繳存多少個月』,但對申請通過後的提取間隔周期,則有『一年一提』的規定。也就是說,即使是剛剛繳存了1個月住房公積金的無房職工,也可以提出提取申請,而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視職工賬戶上的餘額來發放資金,如果賬戶上的餘額很少,則能一次性提取到的金額會較為有限,再次提取則需要等一年之後。
以無房職工張三為例,他與妻子在長沙沒有住房,租房的費用為每月800元,而兩人每月存繳的公積金總計為600元。按照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現行政策,如果他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來租房的申請,每年能領取的公積金額度總計為600×12×50%=3600元。
分析借住期間,也可按政策提取公積金
『去年年底剛剛進行的這次政策調整,實際上已降低了公積金提取門檻,申請者不再需要出示合同證明,也不再需要備案,只要在長沙的房產信息系統中查明其本人無房(已婚的配偶也無房),就可以提出申請。』上述負責人介紹,即使無房職工借住在親戚家中,並沒有實際的租房行為,仍然默認為租房,允許按政策提取公積金。
具體申請程序為: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格之後,單位給出意見,憑身份證(已婚者還需要結婚證)即可提取上年度匯繳的公積金額度的50%。據悉,這一政策主要惠及對象為常年有租房需求的外來務工者,以及剛參加工作的大學生。
昨日,上述負責人表示,如果正式收到上級主管部門的通知,長沙市的公積金提取政策若要再次調整,還需報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因此會有一個等待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