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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周記
文:記者李鳳荷
據了解,廣州不少房東近日收到地稅局關於催繳房地產稅的通知。有的房東為了逃避房地產稅聲稱不收租客租金,但這招其實不管用。廣州市地稅局表示,如果租客無交租卻使用房產,那麼租客應該替房東繳納房產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兩種特殊情況除外:一種情況是產權屬於全民所有,房產稅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房屋典當是另一種情況,在該情況下,房產稅由承典人繳納。因此,在法律上,房東應該支付出租房的房產稅。有專家分析,政府加大力度收取出租房地產稅,很有可能與房地產下行,銷售環節貢獻稅收減少有關。如果政府大力征收保有環節的出租房產稅,有可能導致租金未來也像買賣價出現『實收制』。
記者身邊有幾位朋友曾經或正在有房產出租。房東宋女士告訴記者,她出租給一個公司作為員工宿捨,由於公司本身就需要租賃發票來抵扣經營成本,故此在租賃合同上已約定是必須由房東繳納出租房產稅,不過公司租客也很『疏爽』,商定的租金比周邊的租金貴20%,因此扣除出租房產稅,宋女士得到的租金更高,因此她也主動承擔起到出租屋管理中心繳納出租房產稅的活兒。林小姐卻沒有這麼好彩,她出租給一個個人租客,兩人對出租房產稅誰付在簽約時有所爭執,差點各不讓步而談崩,最終兩人商定:若是出租屋管理中心查,兩人統一口徑是『親戚關系,表姐表弟』,如果被發現,那麼兩人各承擔一半的出租房產稅。
出租房產稅早期征收得並不嚴格,故此出租房產要交稅並沒有引起業主的重視。宋女士告訴記者,她的房子自從繳交出租房產稅後,就一直被出租屋管理中心『盯著』,後來換租客也必須交,故此她現在談租金時,一定把出租房產稅也作為一個必須的條款來商議。她鄰居原來沒有出租給公司租客,在一段時間也可『逃掉』出租房產稅,不過後來廣州市加大征收出租房產稅的力度,鄰居家也未能幸免,基本上她所在的小區出租房產都掉入『稅網』。
她表示,雖然出租房產稅在2012年經過一次下調,月租1000~2000元對應的出租房產稅稅率由6%下調至4.7%,月租2000~20000元適用的出租房產稅稅率由8%下調至6.7%,2000元租金要交134元出租房產稅,雖然錢不多,但業主都不願意承擔稅費,因為會變相減少他們的實際收益,而且相比起廣州的高樓價,住宅租賃回報率纔在2%~4%之間,若再減去6.7%的出租房產稅,住宅租賃淨回報率在1.9%~3.9%之間,故此她以後出租房產時,肯定會要求『實收制』,房東可以乾跑腿的活兒,但出租房產稅一定要由租客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