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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最高人民法院29日公佈了10件有代表性的人民法院徵收拆遷典型案例,這批案件均爲2013年1月1日後作出的生效裁判,對於指導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職責、統一裁判尺度、保障民生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記者發現,這些案例中有5件涉及房屋徵收補償決定,2件涉及房屋徵收決定,2件涉及房屋強制拆遷,1件涉及違法建築拆除。其中,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爲被法院判決依法撤銷或確認違法的有6件。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長王振宇介紹說,2011年國務院出臺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在行政程序、補償標準等方面對徵收拆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年來,涉及徵收拆遷的案件數量一直位居我國行政訴訟案件排行榜的前三位,平均每年的案件數量在七八千件左右,預計未來仍將持續這樣的態勢。
“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針對房屋徵收案件出臺了司法解釋,主要就是要解決強拆的問題。”王振宇表示,而徵收拆遷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其中還包含了徵收決定的前置程序問題、徵收補償協議的履行、補償標準的合理性等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最高人民法院也將繼續出臺相關司法解釋。“爭取在明年再出臺一個相關的司法解釋。”
此外,對於被徵收房屋的補償,案例判決堅持對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的原則。對於徵收補償標準明顯低於房地產市場價的,將撤銷徵收決定。新華鍾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