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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海寧
全國將首次針對土地出讓金展開大範圍審計的消息近日引發關注。在過去13年間,全國土地出讓金總額累計近20萬億元。但基層幹部透露,具體收了多少,怎麼用的,只有部門一把手和具體經辦人說得清楚。由此產生了侵佔挪用、做高成本、體外循環等多種亂象。(據新華社)
儘管我國有專門的法規來規範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比如,2004年財政部和國土部曾聯合發佈有關農地開發的土地出讓金收入管理辦法;2006年國辦頒佈了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而且,國土部每年都會公佈土地出讓金收入的“總數”,人們從財政部公佈的數據中也能看出土地出讓金開支的大體走向,但具體到各地,總體上卻不夠透明,社會難以監督。有的地方,土地出讓金的收與支更如同“脫繮野馬”,隨意性很大,甚至有失控的危險。加上很多地方人大對土地出讓金收支情況沒有進行有效監督,而過去的審計又不全面,所以,土地出讓金亂象頻出。這次審計署針對全國土地出讓金首次展開大範圍審計,自然會受到輿論的高度關注。
對於此次土地出讓金的專項審計,輿論有三大期待:一是能夠徹底摸清土地出讓金“家底”。從相關報道來看,此次審計程序比之前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還要嚴格,不但異地交叉審計範圍擴大,而且各審計組組長均由審計署人員擔任,以避免地方政府幹擾。如此嚴“審”,應該能“審”出不少問題。但考慮到審計之前各地已經自查自糾,那麼,能審計出多少“真問題”仍有待觀察。
二是審計之後能夠嚴厲懲罰。根據以往經驗,審計結束之後一般會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比如,被挪用的資金要被追回,違規官員要受到相應處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等。但是,審計之後問題資金究竟能追回多少,則不免讓人憂慮,因爲很多資金已經用於購置辦公樓、建設職工住宅等。尤其是,能否對所有違規違法者追責嚴懲,也頗令人不樂觀,因爲許多地方土地出讓金的違規使用,往往是一級政府或部門的“集體決定”。
三是審計能夠帶動相關改革,這是最關鍵的問題。對此,公衆輿論頗多期待。人們普遍猜測,這次審計不只是爲了發現問題,而是爲了下一步的財稅改革。因爲地方政府高度依賴土地財政以及亂象叢生的根源,是地方政府的事權與財權不匹配,而惟有財稅改革才能根治。
無論如何,這次大規模的全國性土地出讓金專項審計意義深遠,也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挑戰。但客觀講,審計本身相對容易,難點重點在於審計之後怎麼辦。尤其是,這次審計可能“審”出一批問題官員,特別是腐敗官員,因爲土地出讓金亂象的廣泛存在,無論是侵佔挪用,還是隨意減免,或是體外循環,都很可能牽扯到權力腐敗問題。因此,公衆期待通過此次審計掀起一場反腐風暴,並非毫無根據。
更重要的是,破除土地財政“依賴症”已經喊了多年,通過財稅改革平衡地方政府的事權與財權早就成爲一種共識,但相關改革則顯得步履蹣跚。有消息稱,全國人大正在起草房地產稅立法草案,這意味着財稅改革將加快步伐。但是,房地產稅法何時才能出臺,房地產稅與土地出讓金是什麼關係,還是一個大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