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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真是買着便宜,住着貴啊。”26日,濟南一市民高先生反映,近期大風大雨天氣,使樓頂的避雷針掉在了他家窗戶外邊,他們比較擔心安全問題。但是由於房子無法交納維修資金,又過了五年質保期,村委會就沒有了維修責任。高先生家陷入了維修的尷尬。
26日,省城市民高先生反映,2008年他在北園大街荷香村小區30號樓買了一套樓頂的房子,當時他知道房子是小產權房沒法辦房產證。但是價格便宜,他純屬自住就沒多想其他的問題。
“沒想到維修資金沒法交,會給後來房屋維修帶來這麼多的不便。”高先生說,近段時間的大雨大風天氣,使樓頂避雷針掉落,直接就折斷掛在了他家的窗戶外面。“再下個雨打個雷,全家都在提心吊膽。這不僅對我這一家,對整個樓來說,都是個極大的隱患,樓下的不少鄰居也很擔心。”高先生很無奈,他找過小區村委會,但是房子已經過了五年的質保期,現在的房屋維修就不再屬於他們的責任了。
高先生說,入住六年多來,尤其是近兩年,房子的各種問題逐漸凸顯出來。房頂漏水,牆皮脫落等都是常見的問題。“屋頂漏水我修過三次了,防水壞了維修最少得2000多塊錢,這些都得自己買單。”高先生說,防水大約兩三年就得做一次,一直沒有徹底修好過,每到夏天下雨他就犯愁。
“我當時也不知道維修資金是幹什麼的,也沒想過會有這麼大的作用。現在想想真是房子買着便宜,住着貴啊。”高先生說,後來他也找過房管部門,像這種沒有產權的房子確實沒法交維修資金。
高先生的這種尷尬經歷不是個例。27日,記者在濟南歷山北路附近的小產權房集中區域做了調查。一家長年做小產權房買賣的中介向記者透露,附近村裏的房子多數打着“舊村改造”的名義賣給了村外人,但是房子沒有土地、規劃等手續,比起商品房來說很不正規,在後期的房屋建設上,村裏找的多是一些“掛靠”施工單位,房屋質量存有隱患。
“一般來說,業主入住三四年後,房屋的質量問題就多起來,主要集中在外滲水,屋頂漏水,地下室進水等。”該中介透露,房子交不上房屋維修資金,一旦有什麼房屋維修的問題出現,很難辦。
另外一家中介負責人告訴記者,房屋出了五年質保期後,不同的小區對維修的處理也不一樣。有的村委會打着“政府收取維修資金”的名義,按照正規商品房的交納標準收取村民的維修資金,一般來說是每平米100元,以100平米的房子爲例,就要收1萬元。“說白了,這個錢就是村裏拿走了。肯定不會拿來維修房屋。”該負責人透露,濟濼路與二環北路附近一些小產權房,村委會一直代收維修資金,卻從來沒有對出現問題的房屋進行過維修。“有些小產權房業主對於無法維修的房屋只好選擇了放棄。“該負責人說,前段時間,濟南一直下雨,有一個業主住在6樓頂樓,大雨滲透她家房頂,大片牆皮脫落,發黴發黑。找物業和村委會,都以小產權房沒有辦法管維修爲由相互推辭。
像多數小產權房一樣,在五年質保期內,村委會一般還會維修,如果過了五年,多數就會互相推諉,到最後還是得業主自己買單維修。
記者瞭解到,濟南北部、東部、西部等城鄉接合部,是小產權房的集中分佈地帶。這些違章建築,多數是未經批准建設的舊村改造項目。但是不少年輕人爲了圖便宜,選擇購買小產權房。隨着入住人數的增加,房屋維修問題的增多,不少人都感受到了“買着便宜,住着貴”的麻煩,也意識到維修資金的重要性。
濟南市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士說,維修資金是房子的“養老金”,是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根據有關規定,只有合法產權的房子纔可交納。目前維修資金的交納與產權登記是相互制約的,市民買了新建商品房,如果不交維修資金就無法辦理房產證。
“小產權房說白了就是沒有產權,如果可以交納維修資金,不就是默認了其合法性嗎?”該人士說,目前的政策法規沒有對小產權房維修資金交納予以說明。
“維修資金也並不是說交了一次,就可以把房子所有的維修事項都能解決。”該人士說,如果房屋維修過多,維修資金用完了還是要再補交續交的。像這些購買小產權房的業主也未必都願意交這個錢,業主的意見也很難達成一致。從他們平時受理的業務來看,小產權房業主來申請維修資金交納的基本沒有。
一般情況下,小產權房是沒有向房管部門交納維修資金的。頂層房頂屬於業主共用部分,一旦發生滲水、漏雨現象,需要維修時,應由本樓全體產權所有人承擔。也就是說,維修由物業或村委會負責,費用則由本樓全體業主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