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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讓市民“霾”在城市裏痛心,還是讓破壞環境者暗自感到肉疼,這原本不是什麼問題。問題的關鍵在於,是否能讓那些“灰頭土臉”的建築工地付出相應的代價?
面對工地揚塵之類破壞環境之舉,加大處罰力度只是一方面,明確相應的領導責任以及調整幹部考覈體系,顯然更加重要。相比起財政罰款,全市通報批評和直接與考覈掛鉤,無疑更能令主管單位責任人感到“肉疼”。
昨日,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啓動常態化督察,首日督察二七區、管城區、高新區、惠濟區、經開區等五區7個工地,幾乎都領回“零分”成績,大氣污防辦開出首批“罰單”,各工地歸屬區、管委會每處財政扣款10萬元。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影響特別惡劣的,主管單位不僅要吃罰單,還將全市通報批評,並與其主要責任人考覈直接掛鉤
鄭州市首次針對工地揚塵啓動常態化督察堪稱喜憂參半——喜的是,對於令市民苦不堪言的工地揚塵終於展開了實質性問責;憂的是,首批督察的7個工地無一例外吃了零分,放眼鄭州市3000多個工地,環保執法的壓力之大可見一斑,要想達到工地揚塵污染治理達標率不低於80%的目標,依舊任重而道遠。
上個月,《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草案)》經過了鄭州市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審議,其中明確了“以人爲本、環境優先、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嚴防嚴治、損害擔責”的原則,除此之外,一大亮點是“按日責罰”——《條例》明確規定: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如果
說有法可依邁出了還原一方晴空的第一步,那麼,執法必嚴纔是守護藍天的堅實保障,而這也正是鄭州市此番對工地揚塵重拳出擊的關鍵所在。
在城市爲霾所困的日子裏,工地揚塵的“貢獻”不容小覷,即使市民能夠最大限度地體諒城市改擴建帶來的交通不便,但是面對漫天黃沙這樣的“副產品”,沒有誰能淡然處之。市民的不滿其實很容易理解,城市發展不可避免會帶來“陣痛”,但由此而帶來的“疼痛感”能否更小一些?更何況,工地揚塵之類“錐心之痛”,原本就不是城市發展的必然代價,相比起節能減排等系統工程,此類問題顯然更加容易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是否能讓那些“灰頭土臉”的建築工地付出相應的代價?
到底是讓市民“霾”在城市裏痛心,還是讓破壞環境者暗自感到肉疼,這原本不是什麼問題。然而,在此番督察的過程中,情況卻很難令人感到樂觀。其中,不僅有市民吐槽“不用對標準了,除了揚塵啥都沒有”,更有工地施工人員謾罵記者和督察人員“像蒼蠅一樣找事兒”。在這些肆無忌憚的建築工地,以及同樣肆無忌憚的施工人員面前,前期執法不力的局面可見一斑,由此也不難看出,堅持常態化督察是何等重要。雖
然只是邁出了第一步,雖然當下的成績仍不盡如人意,但只要常態化督察制度得以堅持和完善,那些“灰頭土臉”的工地自然會在執法中真正灰頭土臉,從而起到懲戒效尤的效果。
環保部副部長潘岳曾開誠佈公地表示:“環保的最大壓力在於地方領導幹部的觀念、幹部政績考覈標準。”面對工地揚塵之類破壞環境之舉,加大處罰力度只是一方面,明確相應的領導責任以及調整幹部考覈體系,顯然更加重要。鄭州市此番推行常態督察的同時,並沒有忽略對直接責任人的問責,相比起財政罰款,全市通報批評和直接與考覈掛鉤,無疑更能令主管單位責任人感到“肉疼”,從而使他們懂得環保到底意味着什麼。
在加大環保執法力度與調整幹部考覈體系的基礎上,仍有一些細節問題值得考慮。面對工地揚塵,事後處罰固然重要,事前預防同樣不可或缺,由此需要相關部門嚴格審查施工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對於那些可能產生工地揚塵的施工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必須包括防治內容和措施,並且保障落實到位。除此之外,不妨考慮將防治工地揚塵的費用納入工程預算予以保障。如此經費到位、罰則明確、責任到人,當有助於還原城市上空的一方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