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權的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編號為津和大(掛)2014-093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開掛牌出讓。現就有關掛牌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地塊相關情況
該地塊位於和平區大沽北路與大連道交口,其四至為:東至建設銀行,南至國投大廈,西至大沽北路,北至大連道。(以掛牌文件附圖為准)。該地塊現狀有地上物,土地整理單位於2014年11月30日之前拆除。
該地塊范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通信設施等,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二、土地使用條件及相關要求
該宗地規劃用地性質為商業金融業,出讓土地面積6124.3平方米,建築面積不大於30000平方米,綠地率不小於10%,建築密度不大於55%,建築限高為40米。
該地塊土地用途為商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40年。掛牌起始價為人民幣35000萬元(不含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大配套費)。
其他要求:
1、該項目需帶規劃布局及建築立面策劃方案出讓,本規劃條件與《和平區金融城38號地塊項目策劃方案》(附件)同時有效,該項目有關平面布局、空間形態、建築高度、建築風格及色彩等以策劃方案為依據;
2、地下空間范圍不得超過地表用地界線;
3、設置地鐵出入口和風亭各一處,規劃方案應做好結合;
4、其他規劃要求詳見該宗地掛牌文件附件《規劃條件通知書》和《和平區金融城38號地塊項目策劃方案》;
5、該地塊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起半年內開工建設、2年內竣工。
6、項目建成後,競得人須自持經營,3年內不得銷售。
三、競買人資格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凡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及法律、法規和掛牌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參加競買。該地塊不接受聯合競買,如有合作開發意向的,須在報名前成立新公司,並由新公司報名參加競買。
為響應國家京津冀一體化政策,提昇該區域商業金融業服務環境,競得人需引入一家銀行金融企業總部或二級以上(含)分支機構落戶此項目內,競買申請人報名時需提供與意向銀行金融企業簽訂意向落戶協議。
(二)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存在下列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在結案和問題查處整改到位前,不得參加土地競買活動:
1、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的;
2、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的;
3、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
4、開發建設企業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
競得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地不在和平區的,須按照規定在和平區注冊全資公司,並由該公司在《掛牌地塊成交確認書》規定時間內辦理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相關手續。
競買人須交付競買保證金人民幣13000萬元,競買保證金到賬期限為2014年7月28日16:30,申請競買報名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28日17:30,具體申請競買的辦法請參閱掛牌文件《競買須知》。
競買人應按要求除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具體申請競買的辦法請參閱掛牌文件《競買須知》。
四、獲取掛牌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本次掛牌公告日期為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7月20日。自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28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區曲阜道88號)購買掛牌文件(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掛牌時間和地點
該地塊掛牌時間自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30日15:0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廳電子顯示屏幕進行掛牌,並接受報價(法定節假日除外)。
六、掛牌標的競買增價幅度
本次掛牌標的的增價幅度為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倍。
七、確定競得人的方式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有關事宜詳見該地塊掛牌文件,以掛牌文件為准。
九、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聯系人:王女士 聯系電話:(022)23195963
法律顧問:天津坤鵬律師事務所楊春慧律師天津土地交易中心2014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