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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龍門縣紀檢監察機關於近日組織工作組,對縣財政局履行此項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至目前爲止,該縣共清退超標辦公用房49間共1349平方米。
根據中央、省《關於規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和惠州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黨政機關領導幹部辦公用房管理的通知》精神,龍門縣監察局、財政局於今年初聯合發文,要求全縣各級各單位嚴格對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對本單位辦公用房使用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及時上報自查數據;對超標的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辦公用房,通過騰退、合併、調換等方式落實整改,整改結果錄入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統一管理。
在責令查糾中,該縣對發現的16個辦公用房超標的單位限期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報縣辦公用房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備案。截至目前,該縣共清退超標辦公用房49間共1349平方米。
南方日報訊(見習記者/陳彧通訊員/朱斌彪蘇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