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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天上午開始,位於杭州莫干山路上的立新大廈突然停電,整幢13層的寫字樓一片漆黑。
這不是一次意外,而是電力部門主動斷電的,原因是整幢大廈已經拖欠電費20多萬元。
也不是業主們沒有交電費,錢交給了物業,但是物業卻沒有及時交給電力部門。
20多萬元的電費,到底去哪了?物業負責人的說法讓人哭笑不得:“借給親戚蓋房子了!”
截至昨晚記者發稿,立新大廈仍然處於停電狀態。
13層高大廈被斷電
統計局只能借地辦公
杭州立新大廈,位於莫干山路102號。一樓是杭州市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四樓是浙江省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五至六樓分別是杭州市物價局監督檢查分局、杭州市統計局。其他樓層也都住滿了企業。
然而,5月5日剛上班不久,整幢大樓突然就停電了。
“大概是上午10點多鐘的樣子,全部沒電了,電梯也停了。”大樓裏的一個工作人員說。
一開始,不少人以爲是電路跳閘,直到聽說是被電力局斷電,大家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昨天中午,正值午飯時間,很多人要下樓,大家只能選擇走樓梯。
雖然是白天,但大樓內一片漆黑,所有辦公室只能儘可能拉開窗簾,依靠自然光辦公。
而對於統計局等單位來說,沒有電,很多工作已經開展不下去。
“我們要做報表的,很多數據都存在電腦上,現在沒電了,肯定要耽誤工作。”杭州市統計局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將部分電腦外搬出去,借地辦公。
除此之外,立新大廈一樓培訓學校的正常上課秩序也受到了影響。
拖欠20多萬電費
電力部門依法斷電
爲什麼立新大廈會被斷電呢?
國家電網杭州供電公司確認,立新大廈的電就是他們切斷的,至於理由,是立新大廈長時間拖欠電費,總計已經達到26萬多元。
5月4日,國網杭州供電公司給立新大廈發來了欠費停電的公函:立新大廈從2014年1月至3月一直未繳納電費,截至2014年4月,已欠電費本金262705.4元,與杭州泛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協商催繳,至今無果。
而停電的法律依據,杭州供電公司解釋說,根據《電力供應和使用條例》第39條——“自逾期之日起計算超過30日,經催交仍未交付電費的,供電企業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停止供電。”
對於欠費停電的說法,杭州統計局等多數單位都表示十分委屈,他們說自己從未欠電力部門一分錢,一直按時足額繳電費的。
據瞭解,因爲立新大廈並未實現一戶一表,所以電費都是由業主先交給物業,再由物業統一向電力部門清算。
業主交的電費被物業挪用
何時補齊尚無定論
現在,電力部門的說法是物業公司拖欠電費,而業主稱自己已經把電費交給了物業,那麼電費去哪兒了?
立新大廈的物業爲杭州泛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張虎城確認,業主沒有拖欠電費,物業已經收了業主的電費,但是沒有及時交給電力部門。“我們公司把錢用到其他地方去了,所以業主交上來的電費,沒有及時交給電力局。”
這20多萬元的電費到底用在哪裏?物業負責人張虎城的回答讓人哭笑不得:“就是我的親戚蓋房子用了點錢。”
接下來怎麼辦?張虎城表示會盡快籌錢繳電費。“其他地方也有別人問我借的錢,我也在找別人籌錢,趕快把電費交上去。”
而這個說法也引發立新大廈業委會的強烈不滿,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會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此事,必要時,他們會用法律手段,向物業追討相關損失。
截至記者發稿,杭州泛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尚未明確補齊拖欠電費的時間。而這也意味着,立新大廈的停電狀態會持續一段時間。
對於物業挪用電費,導致業主被停電一事,浙聯律師事務所主任戴和平律師認爲:“業主將電費交給物業,物業起到的是轉交的作用。如果真的按照物業負責人所說的,把錢借給親戚蓋房子了,那麼他就是利用職務之便,非法侵佔業主財物,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爲了避免業主利益遭受更大的損失,戴和平建議業主可以採取先墊費用,再通過少交物業費的方式進行追討。記者李陽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