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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買房時銷售人員承諾的贈送面積“憑空消失”、次臥安裝空調需要“橫跨”書房、部分落地窗變身“半截窗”、紗窗只肯爲業主安裝一半……這些問題正困擾着中建濱海壹號一期的數百位業主。近日,市民韓女士撥打北方網地產頻道的爆料熱線稱,從去年年底至今,中建業主數次維權卻沒有取得進展,開發商堅持“一切以合同爲準”,不承認銷售人員所說的贈送面積等問題。
銷售人員承諾入戶花園贈送一半面積
韓女士是最早一批購買中建濱海壹號的業主之一,當時樣板間尚未推出,看戶型圖時她並不喜歡118平米(三室兩廳)這個戶型,進門即是一個長長的玄關,“我覺得不夠敞亮,但銷售人員告訴我,玄關是他們設計的入戶花園,其中有一半的面積是贈送的,大約兩平米,不計算在總房款裏,不要白不要,我才選擇的這個戶型。” 2012年7月份簽署購房合同時韓女士發現,合同中並沒有關於贈送面積的條款,她提出質疑後,銷售人員向她解釋,贈送面積不能體現在合同中,否則無法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韓女士說,“銷售說他們是大企業,保證不會欺騙業主,我相信了他們纔買的房子”。
(韓女士購房時銷售人員在戶型圖上註明了“飄窗贈送 入戶花園贈一半”)
同樣購買了這個戶型的任先生提供了一份買房時的錄音,錄音中,售樓小姐介紹該戶型看似三房其實可以當做四房來用,理由就是入戶花園有一半的面積是贈送的,業主可以加以改造利用。
2013年初,中建樣板間開放,韓女士去樣板間參觀,邊參觀邊規劃未來的裝修,“看到那塊贈送一半面積的玄關,我就自言自語,贈送的面積還挺大,這時有個開發商的小夥子對我說,他們沒有贈送面積。”韓女士稱,當時她就要求開發商的負責人去核實,得到的答覆是確實沒有贈送面積。
(維權業主在售樓處打出的橫幅)
至此,韓女士等購買了該三室兩廳戶型的業主開始維權,“這不是一戶兩戶的事兒,所有的業主買房時銷售都說有贈送面積,不少業主也能提供買房時的錄音證據,但是現在開發商就是不肯承認,還說這是銷售人員的個人行爲。”韓女士告訴記者,中建的置業顧問流動很快,很多業主買房時的置業顧問都辭職了,很難再聯繫上。
次臥沒有預留空調機位
房子交房後,其它的共性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在韓女士家,記者看到,南北通透的房型,北側依次是廚房、餐廳、書房、次臥,而預留的空調機位在餐廳和書房之間的牆垛子外部。這意味着,如果次臥要安裝空調的話,連接空調主機和外機的管道需要“橫跨”書房。韓女士說,“視覺上太難看了,現在裝修新房誰家還把管道裸露在外?同時操作上也給業主增添了麻煩,所以我們認爲沒有給次臥預留空調機位,是開發商的設計缺陷,開發商需要負責任。”
(有高層業主把空調管道接到戶外)
當天在小區,記者觀察到,爲避免管道裸露在室內,有一戶業主把空調管道接到了戶外。任先生告訴記者,爲了彌補一期的設計缺陷,二期次臥的位置增添了空調機位。一期業主的空調機位如何解決,開發商卻始終不給業主回覆。
其它共性問題多 業主稱中建不值得信任
除贈送面積、空調機位的問題外,紗窗也是業主們普遍關心的問題。據記者瞭解,交房時,所有戶型的的窗戶都沒有安裝紗窗。後來業主多次維權,開發商作出讓步,承諾爲業主安裝紗窗,但只肯安裝一半,即同一位置的兩扇窗戶,只爲其中一扇安裝紗窗。業主們對這個結果並不滿意。
(落地窗變“半截窗”)
同時,魏先生等業主向記者反映,他買房時看到樣板間是大大的落地窗,收房時卻發現落地窗被“攔腰斬”變成了“半截窗”。後來魏先生了解到,每座樓的4、5、6、7、29層外立面都有設計的景觀外延,正是這些景觀外延導致落地窗的設計改爲“半截窗”。在魏先生家,記者測量後發現客廳窗戶距離地面約有60公分。魏先生說,他買房時,銷售人員並未向他如實說明這些情況,現在開發商以“合同上沒有規定是落地窗”爲由回覆他,他認爲中建在銷售過程中存在着欺瞞等行爲,不值得業主信任。
開發商:一切以合同爲準 不會做出讓步
近日,記者和維權業主一起,找到了自稱中建地產客戶關係部的苗姓負責人。該負責人稱,購房合同中沒有關於贈送面積的條款,所以中建不存在贈送面積的行爲。中建濱海壹號是委託代理公司進行銷售的,開發商並沒有贈送業主面積,所謂的贈送一半入戶花園面積,是代理公司銷售人員的個人行爲。關於次臥沒有預留空調機位,安裝空調需“橫跨”書房的問題,他解釋,“次臥不是沒有空調機位,是和書房共用空調機位,是可以安裝的。合同裏、圖紙裏都是這麼寫,這麼設計的,我們審圖通過了,報批也通過了,所以不算設計缺陷。”
同樣,紗窗、落地窗的問題,該負責人均稱,合同上沒有明確規定這些,中建沒有違規,“合同上規定的,能做的中建都會做。像業主提出的贈送面積、半截窗的問題,合同上都沒有規定,中建不會有一點點讓步。合同規定什麼就是什麼,我們不可能違背合同。”
業內人士:開發商不承認贈送面積屬違約
就業主們普遍關心的空調機位和紗窗問題,記者採訪了天津市某建築設計院設計師,該設計師表示,關於空調機位的設計,建築設計規範並沒有嚴格的規定。但中建的空調機位在設計上確實考慮不周,給業主安裝帶來不便,開發商應積極協調,爲業主解決問題。同時,按照有關規定,住宅建築所有的開啓扇必須有紗窗,否則無法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開發商沒有爲業主所有窗戶安裝紗窗的行爲不妥。
觀典律師事務所李東光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住宅建築外立面的景觀外延造成室內落地窗設計的變化,在購房者購房時,開發商應履行告知義務,否則有欺詐銷售的嫌疑。
銷售人員承諾的贈送面積“憑空消失”,中建以合同上沒有約定爲由拒絕與業主協商,並稱是代理公司銷售人員的個人行爲。業主該如何維權?李律師認爲,代理公司是開發商委託銷售房產的機構,其言行可以代表開發商,業主在買房的時候有權利相信銷售關於贈送面積的承諾是開發商的授權。口頭承諾應視作合同的一部分,開發商應履行合同義務。如開發商不承認有贈送面積,屬於單方面毀約,業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記者 安佳)
(爲保護業主隱私,本文中提到的業主姓名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