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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臨時電、電梯不通、沒有暖氣、沒有燃氣、更沒有物業,即使這樣,張先生還是搬進了從未驗收交付的新居,『孩子大了,沒地方住。』同一棟樓裡,這樣『自行』入住的業主約20戶。在大興區黃村鎮的果嶺華捨樓盤,開發商一邊叫賣現房即買即住,一邊逾期多年不向老業主交房,部分業主只好『未收先住』。從買期房到入住,最久的業主等了8年。
07年交錢至今未收房
『哎,這是真沒辦法,不能總在外面住。』張先生表情很嚴肅。
2007年,張先生以略高於5000元/平方米的價格,買下了如今住著的兩居室。當時,果嶺華捨叫做果嶺假日,開發商北京亞奧先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合作建房』的名義收取了房款,既沒有簽訂購房合同,也沒有辦理網簽。唯一的證明,就是一張收據。
『2007年前後,5號樓和7號樓裡,以「合作建房」名義買房的業主,大概有十五六戶。買的時候,說是日後補合同,可一直到大伙兒起訴到法院後,2012年12月,纔補了購房合同和網簽。』
合同補了,煩惱卻沒終結。合同約定交房日期是2013年12月31日。但直到現在,開發商既沒履行交房,也沒告知交房日期。
『若從交錢的日子算,已經八年了。』張先生告訴記者。不得已,他簡單裝修了房子,搬了進去。因為沒有驗收交房,小區沒有天然氣和暖氣,沒通市政電,用的是開發商接的臨時電。
據幾位業主介紹,如果加上早期的別墅,沒有收到房的業主接近200戶。絕大多數的業主現在依然住在別處。『沒有驗收的房子,住著怕有隱患。』2009年買房的業主胡先生表示。胡先生買房時,合同中約定2010年8月30日前交房。截至本月,3年7個月過去了,胡先生沒收到房。『開發商說可以按原價退房。可退了這套,我去哪買呢?』胡先生告訴記者,他當年9100元/平方米的購買價,如今連燕郊都買不上。經過維權後,開發商同意按照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一,按日計算支付違約金,但對何時交房,迄今沒有明確回復。
對於遲遲不能交房的原因,開發商給業主回答的版本不一樣。一種版本說項目相關手續沒有獲批,一種說資金不足,沒有錢做燃氣、電等,得慢慢做。而業主們自己的猜測是:『如果有業主選擇按原價退房,退掉的房再賣,價格自然比過去高許多。』
預售證到期項目仍在賣
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網站上查詢到,開發商北京亞奧先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先後以果嶺假日和果嶺華捨的案名,申領過5期預售許可證,最早的是2005年12月7日,最晚的是2011年1月7日。2011年1月7日的預售證,網站公示,『預售許可的期限已到期,未售房屋不能進行預售合同網上簽約。該項目樓棟需申請辦理初始登記,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方可現房銷售,進行現房合同的網上簽約。』而在現房項目公示中,記者沒查到果嶺華捨項目。
但是,果嶺華捨依然在對外售賣。售樓員在電話中告訴以看房人身份諮詢的記者,項目現在剩餘一期現房,66平方米有LOFT戶型,單價19000元/平方米。二期期房也在排號中。
售樓員口中的一期現房,就是老業主們仍沒被交房的樓棟。當記者詢問現房買了何時能入住時,售樓員肯定地說:『把房子裝一裝,很快就能住進去。』
開發商只稱『按合同辦』
經過多次聯系,記者聯系上了北京亞奧先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徐曉明。
對於記者『延遲交房是否屬實』、『有何解決方案』、『工程進度怎麼樣』、『有沒有計劃何時交房』的追問,徐曉明不願多談,沒有給出解釋,只是一再強調:『延期交房的事,我們其實和業主溝通過,一切按照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約定辦。』
記者拿到了前後幾期業主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關於逾期交房責任條款,合同中一律注明: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一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2種方式處理。而第2種方式,添加了一句話:『協商解決,但買受人有權退房』,或者『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買受人退房且雙方不另追究。』
就此條款,記者諮詢了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律師。律師告訴記者,這一條款,可以說排除了買房人的權利,只是單方保護開發商的權益。特別是在北京房價逐年上漲的背景下,開發商即使遵循條款,給買受人退房,買受人的實際購買力也下降了。但同樣的房屋再出售,開發商的對外報價卻可以跟隨市場行情上漲。
『這一條款欠缺公平性,買房人在簽約時本應提出。不過,買房人不同意,賣方就不賣了。』律師指出,對於明顯偏向一方的格式條款,簽約一年內買房人可申請撤銷,超過一年,可向法院申請條款無效。本報記者趙瑩瑩J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