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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屋頂有多處窟窿,露出原有水泥板中的鋼絲。
南方日報見習記者王昌輝攝
3月21日,張會薇背著黑色的挎包,跨過從綠色的鐵皮牆裡不斷漏出的水跡,從兩塊鐵皮之間的縫隙向鄰居的院子裡望去,裡面是一棟正在施工的3層小樓,這是4個月來,她第一次去看鄰居家的施工進展。不能安心住在這裡,擔心卻只增未減。
張會薇家住河南岸駱屋嶺螺子湖三路,除了自己住的之外,還有門面租給一位沈老板賣電動車,女兒也在江北安了家,然而,自從發現鄰居張育南的房屋施工,她的生活就被打亂了。
那還是去年11月底,她無意中發現鄰居張育南在拆建房屋,由於兩家房屋間距很小,前後只有40公分,由於擔心會影響到自家房屋安全,就向城管部門河南岸執法大隊投訴。根據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一份回復函和記者走訪了解,受到投訴的3層樓房,建於20世紀80年代,是混合結構,佔地面積62平方,原來的房東田水清目前在香港,於2013年7月欲將該房屋轉給張淑華,並委托張淑華丈夫張育南全權代理房屋和產權轉移變更手續。張育南接手後不久,就開始施工,砸牆、挖坑,動靜不小。
在張會薇的投訴下,惠州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河南岸執法隊進行檢查,認定其在沒有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違章施工,城管執法隊立刻責令張育南停止施工。惠州市房屋安全鑒定所也於2013年12月13日對該棟住宅進行安全鑒定,勘察結果為:地基不均勻下沈,局部嚴重下陷,牆體大面積破損,砌塊松散脫落。這一『局部危房』的鑒定結果也讓張育南無法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然而,事情並未完結,據張會薇反映,張育南家裡的施工一直在持續,直到2014年1月14日,惠州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發了給原業主田水清《關於房屋維修規劃許可的批復》,要求其『按原狀、原結構、原高度加固維修』,並明確提出,在維修過程中不准拆除改建,不准加建、擴建、昇高及改變建築結構。
記者在現場看到,這3層樓房的牆壁有不少存在明顯的破損情況,3樓屋頂有9處窟窿,露出原有水泥板中的鋼絲,另有4捆鋼筋從窟窿中穿出2米左右。
張育南向記者透露,這棟三層房屋原先是張會薇想買,其諮詢相關部門是否可以拆除重建,得到否定的答復而作罷。『她這是覺得後悔了,看到我買了之後心理不平衡,但是換做我來說,總不能一直住危房吧!』同時,他還向記者否認了其准備增加樓層的說法,表示,超出三樓樓頂的鋼筋,會在維修施工結束後剪斷,至於施工對張會薇房屋的損害,則正在由惠州市房屋安全鑒定所進行鑒定,『就根據鑒定結果來,執法隊的和我說,如果違規要處罰,我也同意。』
張會薇還對記者表示,張育南態度很差,讓她現在都不敢在這邊住,正好女兒剛生了孩子,自己就常住江北。然而,不再碰面,矛盾並不就此消除,張會薇說,在3月中旬,張育南還特意擺放茶幾放在出租檔口的門外喝茶,這一點得到電動車店沈老板的證實,但他本人對此並無太大意見,而且對張會薇的其它說法並不完全贊同:『他在門口喝茶對生意多少有一點影響,但確實關系不大,至於威脅、吵架嘛,雙方都有說得過分的地方,這也很正常。』
南方日報見習記者王彪
-部門回應
惠州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辦公室副主任曾國旺向記者透露,昨天剛召開由市領導牽頭召開的情況匯報會,做了會議紀要,雖然具體的工作安排正在審批中,但由於張育南已經得到住建局關於危房維修的批復,目前屬於正常施工,最先接受張會薇申訴的惠州市信訪局已經結案,接下來會繼續跟進這個維修項目,加強監管,確保其在規定范圍內施工。
-律師觀點
金卓越律師事務所的楊巧音律師表示,如果是未經批准的私自拆建,可以投訴相關部門予以強行拆除。在取得房屋維修許可的申請批復後,如果因為施工等給鄰居的生活造成不便,特別是施工時產生的噪音或在采光、通風方面造成不良影響,則侵犯了相鄰權,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原有建築上加建和修繕的區別,主要是看是否改變了原有的框架結構,以及層高是否增加等,如果要加蓋樓層,必須去建設管理部門辦理擴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