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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區報記者聞坤
房屋承重、水電管線、用電負荷等方面都因私改房屋結構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加上空間狹小多人混住,單是消防安全都通不過。雖有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明令禁止房中房,但這種以犧牲安全爲代價的房中房,卻因業主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而氾濫。
私改結構危害房屋承重
碧湖花園一些居民擔憂,首先是私改房屋結構對房屋承重的影響。據業內人士介紹,此舉會破壞房屋樓體的整體結構,尤其將屋內的承重牆拆除、陽臺拆扒都會降低樓體的抗震力,一旦發生地震等自然災害,後果將不堪設想。尤其是隨意拆改承重牆體的住戶一多,更是釜底抽薪。記者採訪時,就目睹一套房中房的牆面上(包括承重牆)有挖槽、打洞的痕跡。
此外,房間越多,隔間越多,用的磚石也越多,若超過樓板單位面積上的承載,可能會有樓板裂縫、塌陷的危險。對於這棟近20年樓齡的樓房,有的居民無不憂慮,“之前見到一套房中房裝修,一車一車的磚頭和材料往裏拉,樓板上建這麼多重物,真擔心哪天樓板會塌了!”
房中房裝修引起滲漏也最爲樓下居民詬病。由於水電改造最容易“省錢”,一些業主或二手房東,爲控制成本,使用質量不合格的材料;或找不正規的裝修隊“被坑”,導致水管管件不配套、冷水管混作熱水管、水管鋪設“省管件”,很容易導致後期接口處和水管破裂漏水。
房中房消防安全隱患大
相較水路而言,電路就複雜許多。包括強電、弱電、大功率電器、開關、插座,而且每個房間都需要走線。根據供電部門規定,一套住宅配備一個電錶,須經嚴格審查後按照有關標準批准和安裝。然而房中房裏面往往有數個安裝使用不規範的電錶,這極易造成電線短路起火。
房中房最大問題是將單元住宅改成單身公寓,多人混住狹小空間,使用木板或複合板等易燃材料,有住戶使用大功率電器,甚至生火做飯。改造前沒有考慮消防問題,改後也不設置消防設施,由於是住宅,消防部門更不會上門檢查,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釀成羣死羣傷。
今年2月13日,本報報道了南山區深南花園C座7樓一房中房發生火災。該房原是一個4房2廳的單元,後被改成了7個單間,每個房間都裝了獨立電錶,住了10多個年輕人。經初步調查,起火原因是租住的一名女子使用取暖器,線路短路棉被被點燃,從而引發火災。
改造後租金翻一番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等明確規定了業主或使用人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不得破壞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臺、天台、屋面及通道。禁止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爲衛生間、廚房間。
安全隱患重重,法律法規明令禁止,但房中房卻屢禁不止,與其收益豐厚和監管不力等無不相關。
以羅湖碧湖花園小區爲例,一套200平方米的雙拼房,月租金是7000元,隔成10個單間,每間1200-1600元不等,月租金就漲到14000元,翻了一番。據裝修師傅介紹,該雙拼房改造,用磚頭間隔,要做打牆砌牆、刮灰批蕩、水電改造、防水處理等,報價是6-7萬元,如果用石膏板間隔,價格更低。記者算了一下,將這套房改房中房出租,半年不到就可收回成本,月租金卻翻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