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國家土地督察公告發布
2014-03-24 10:46
 

  -落實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和被征地農民社保費用約188億元

  -48城例行督察發現問題2.38萬個,涉及土地20.12萬公頃

  -督察省級政府發現,相當部分省份違反土地規劃和計劃批地

  近日,國土資源部長、黨組書記、國家土地總督察姜大明簽發《國家土地督察公告(第7號)》,向社會公開2013年國家土地督察工作情況(詳見今日3版)。公告顯示,2013年國家土地督察機構以監督檢查省級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為主線,把保護耕地、嚴守紅線作為各項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對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情況的監督檢查,土地督察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2013年,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組織實施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專項督察,督促地方政府對2012年以來國務院和省級政府批准,以及2012年前批准但於2012年後實施征收土地的補償安置情況進行自查清理,落實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和被征地農民社保費用約188億元,落實安置住房2.79萬戶;督促地方立案查處違規征佔土地侵害農民合法權益案件3775件,涉及違法用地1.14萬公頃,移送有關責任人996人,已追究責任人872人;對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出臺的3799件涉及土地征收管理文件進行了自查清理,對與現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一致的304件文件進行糾正整改。

  2013年,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對48個城市開展了例行督察,涉及28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324個縣(市、區),共發現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2.38萬個,涉及土地20.12萬公頃。問題主要包括:部分地方政府執行耕地保護制度不夠嚴格;違法違規辦理土地審批手續;征地補償安置政策落實不到位,侵害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違規出讓土地;違規利用土地抵押融資融債;涉地職能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違規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其中,督察發現有19個城市存在土地違規抵押融資貸款行為,涉及1361個項目,涉及土地面積14233公頃,涉及抵押金額1183.79億元。例行督察對違法用地問題突出、整改不力的河北省邯鄲市等7個地方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了公開警示約談。

  2013年,國家土地督察機構首次以省級政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為重點,對全國30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不含西藏自治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情況集中組織開展監督檢查,發現相當一部分省(區、市)存在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地問題,有些省(區、市)存在超出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審批新增建設用地問題。各督察局結合其他督察工作一並通報地方政府並督促整改。

  公告顯示,2013年,國家土地督察機構針對地方政府違規向高爾夫球場和別墅供地、利用生態建設名義違規征佔土地、基礎設施和重點建設項目違規佔用土地、土地閑置問題等開展重點督察,向湖北、四川、河北、陝西、廣東、海南發出整改意見書,要求地方政府對發現的問題糾正整改,並在全省范圍內進行清查,並要求地方完善制度,堅決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稿源: 中國國土資源報  編輯: 王曉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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