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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二手房產轉讓征稅方式新年『變臉』
自治區地稅局下發《關於個人轉讓和租賃房產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公告》,1月1日起開始實施,被認為是新『國五條』的廣西版本
1月4日,南寧市民劉先生來到房產中介進行二手房交易。然而他發現,若按照核定征收的納稅方式,他這套購買超過5年的非Ψ一住房轉讓後,需要比2013年交易多繳納5%的營業稅。這讓劉先生和其他不少賣房者一樣,暫時打消了賣房的念頭,轉為觀望。
這一變化緣於政策的改變。當日,記者了解到,從1月1日起,自治區地稅局下發的《關於個人轉讓和租賃房產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已正式施行。根據《公告》,全區二手房轉讓時應納稅款采用核定征收的,不再享受各單項稅種的稅收優惠政策。此外,《公告》對於個人租賃房產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稅率也進行了調整。
市民反映住房交易要多繳稅
據南寧市某中介置業顧問黃先生說,1月2日,他帶客戶到稅務部門辦理房產轉讓時得到通知,由於客戶委托他轉讓的房產不是業主Ψ一住房,要按《公告》執行。這意ζ著,若客戶無法提供完整、准確的房屋原值憑證、資料,無法准確計算房屋原值和其他合理成本費用的情況下,得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納稅。
而此時,這套『非Ψ一』的滿5年住房得按照6.6%的稅率征收。『如果按照2013年的政策,這種情況的房子可以免繳營業稅,僅按個人所得稅全額1%來征收。』當然,若客戶能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滿5年的則可享受免去5%營業稅的優惠政策,按照房子交易差價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反正無論怎樣比之前都多了幾萬元錢稅款。』黃先生說,此前,他所代理的客戶中,選擇按房子交易差價20%繳納個稅的幾乎有。
變化
二手房產轉讓征稅『二選一』
1月4日,雖是周末,但仍有市民來到南寧市地稅局諮詢相關政策。透過玻璃窗,記者看到,相關《公告》已經貼在了公告欄上。
根據《公告》,個人轉讓應稅房產有兩種征稅方式。
其一是查驗征收。對個人轉讓應稅房產,能夠提供完整、准確的房屋原值憑證、資料,可以准確計算房屋原值和其他合理成本費用的,應依法計算征收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和個人所得稅等稅費。符合規定條件、資料齊全的,可按稅法規定享受相關單項稅種優惠;
其二是核定征收。對個人轉讓應稅房產,δ提供完整、准確的房屋原值憑證資料,無法准確計算房屋原值和其他合理成本費用的,若是個人轉讓住房,按核定征收率6.6%征收;個人轉讓商鋪和其他房產的,核定征收率為12.65%。
據介紹,《公告》實施後,房產交易中的納稅人仍可根據自身情況,若采取第一種方式繳稅,在房產滿足『購買滿5年且屬於家庭Ψ一住房』的條件下,可享受免繳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若房產僅滿足購房滿5年,但並非家庭Ψ一住房的,交易時可減免5%的營業稅,但仍需按房價交易差價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若選擇第二種方式,則不再享受各單項稅種的優惠政策。
影響
假離婚的情況可能增加?
2013年,國家針對房產交易市場出臺『國五條』,強調『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引起各方關注。但由於廣西地方細則尚δ出臺,當時房產交易仍按原有規定執行。1月4日,南國早報記者走訪了輝煌置業、旺角地產、江山地產等多家中介,對於剛施行的《公告》,業內人士都視其為『國五條』的地稅『落地版本』。
1月4日,多家中介門店人員對記者表示,新政實施後,不少原本打算買賣房子的客戶,都轉為觀望。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新政將對南寧二手房市場帶來一定影響。
以一套原價50萬元購進,按照100萬元出售的商品房為例,若購買不滿5年,采取查驗征收的方式,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交易價格-房屋原值-相關稅金-合理費用)×20%,約為8.77萬元,營業稅約5萬元;若購買滿5年,但並非家庭Ψ一住房,則可以免征營業稅,最後個人所得稅約為9.77萬元。
若選擇核定征收的方式,稅費將為6.6萬元,較優惠政策取消前增加約5萬元。
一些准備買房的市民也表示擔心:二手房稅費的增加,會讓更多打算賣房的人轉賣為租,有可能市場的供給會減少,也會讓新建商品房更為搶手,開發商會趁機漲價。
此外,也有業內人士指出,按照外地的情況,一些滿5年非Ψ一住房轉讓,為免交20%個稅,假離婚的情況很可能會增加。
租賃
個人出租房產稅率也有調整
此外,1月1日實施的《公告》對個人租賃房產的納稅稅率也進行了調整。
按照原有規定,個人出租住宅房屋的,綜合征收率為6.65%;個人出租商鋪和非住宅房屋的綜合征收率為11.51%。
《公告》施行,對出租的房產根據價格劃分了核定征收稅率。按照《公告》,對個人租賃應稅房產,不能夠提供有關憑證資料,無法准確核算收入、成本和費用的,個人租賃住房,月取得租金收入在10000元以下的,核定征收率為5%;月取得租金收入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核定征收率為6.88%;個人租賃商鋪和其他房產,月取得租金收入在10000元以下的,核定征收率為5.6%;月取得租金收入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核定征收率為11.7%。(記者雷倩倩徐冰譚懿/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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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五條核心內容
2013年3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可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