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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周記
文:記者李鳳荷
新年到,今年流行祝別人『馬上有錢』或『馬上有對象』。對房產中介來說,『馬上有錢』靠的是開單數量,開的單越多越大,收入就越高。最近,記者遇到兩名購房者,一位對房產經紀的服務頗有微詞;另一位資深購房者則與本人分享了她與經紀的『不得不說的故事』,房產經紀們想多開單『馬上有錢』,千萬別得罪『上帝』啊。
一位朋友買的是一手房,去年中買房時遭遇限簽,延至去年12月26日後纔突擊簽約。她在銷售中心沒有人接待,銷售經紀左顧右盼。當她向一位銷售經紀抱怨為何他們服務態度變差了,這位銷售經紀回答說:『又不是我負責你的成交,我幫你簽約是在做分外的工作。』相信大部分買一手房或二手房的人士都經歷過銷售經紀的『冷遇』,負責成交的經紀對自己特別熱情,其他負責成交後續手續的經紀則不冷不熱,甚至有些經紀只是在成交前對購房者千依百順,一旦簽單成功就『變臉』。
另一位朋友盧阿姨與中介有個非常『跌宕起伏』的關系。2009年,盧阿姨買房,當時負責成交的中介行收買賣雙方5點傭金,為此她和業主共同把中介告上法庭,最終告贏中介,只需付3%的傭金。當時這個報道經本報刊登後,推動了3點傭的行業規范,盧阿姨也成了所住小區的名人,周邊的中介一聽她的大名就脫口而出:『哦,你就是那個告贏XX中介的盧阿姨。』該中介行門店因這宗官司自覺慚愧,一直不敢與盧阿姨接觸。有一年過年,盧阿姨在小區派利市,她碰到該中介行門店一個女經紀,也主動派了紅包。這位經紀回到門店後告訴其他經紀,說盧阿姨給我也派了紅包,為此他們終於知道盧阿姨與他們的芥蒂已消。後來,盧阿姨繼續幫襯這個中介門店,在所居住的小區還買了一個超大平層單位,甚至還隨該中介行到香港買房,前前後後估計給這個中介行帶來了幾千萬元的成交額。盧阿姨感慨地說道,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
或許有讀者說,這些中介就是『白鴿眼』,看到盧阿姨是大客,成交數千萬元,當然是『斟茶遞水』服務周到。其實,記者引用這個案例只是想說明一點,中介行業做的是『人』的生意,一筆小小的成交可能只有幾十萬元,但很難說這個交易以後可能帶來的連鎖反應,比如說成交人以後會陸續成交多間房屋(只要能找到名額即可),比如說這位成交人會把口碑傳播出去,在微信或者微博說一說,朋友以後買房也幫襯這個中介行,這種消費者自身的消費體驗對其他購房者來說是最真實的信息,口碑好就有生意接踵而來;口碑不好則『下不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