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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4年元旦起,二手住房賣家無法提供有效裝修發票的,也可在房屋原值中進行裝修款抵扣。
北京市地稅局昨天發佈“關於個人轉讓住房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對於二手住房交易中無法提供裝修費用憑證的,將由主管稅務機關在成交價格的10%範圍內給予覈定。
說法買房人能少繳個稅
按照國家規定,個稅按“轉讓收入減去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有關合理費用”差額的20%徵收,其中“合理費用”就包括裝修費用。此前想要扣除這部分費用需要賣房人提供合法、有效住房裝修費用憑證。
公告稱,納稅人在辦理個人轉讓住房納稅申報時,應在《稅費資料清單》“住房裝修費用憑證”欄目中選擇“無”,不再提交《房屋裝修費用發票彙總表》和住房裝修發票原件,由主管稅務機關覈定住房裝修費用,並填寫在《個人銷售房屋代開發票申請表》“住房裝修費用”欄目中。
記者上午來到市地稅局朝陽第六稅務所,工作人員稱,“對於無法提供裝修發票的一律按照10%覈減。”
“按照10%覈定裝修費用以後,享受住房裝修費用抵扣政策的範圍擴大,這對於交易雙方來說都是利好。”某大型中介門店負責人劉先生表示,對於賣家來說,裝修發票即便開了,可能會因格式不合格難以成功抵扣,現在賣家不用苦於尋找發票了。對於買家來說,從目前交易情況看,稅費均轉嫁給了買家,如果按照新規定覈准,買方的稅費負擔將能有所減輕。
劉先生給記者算了筆賬,以原值100萬元、稅費2萬、網籤價200萬的房子爲例,若按照新政,在無法提供裝修發票的情況下,最高可少繳4萬元的個稅。
計算公式
個稅=(網籤價-原價-稅費-合理費用)×20%
新政實施前:個稅=(200萬-100萬-2萬)×20%=19.6萬元
新政實施後:個稅=[200萬-100萬-(200萬×10%)-2萬]×20%=15.6萬元
差額:19.6萬-15.6萬=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