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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開始,二手房交易即使賣房者無法提供有效裝修發票,稅務機關也可在成交價10%的範圍內對住房裝修費用進行覈定抵扣個稅。記者昨天獲悉,市地稅局公佈“關於個人轉讓住房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公告稱,對個人轉讓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或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信息系統能覈實房屋原值的,按轉讓所得20%計徵。按照國家規定,個稅按“轉讓收入減去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有關合理費用”差額的20%徵收,也就是說,裝修費用、房貸利息等可予扣除。
納稅人無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裝修費用憑證怎麼辦?公告明確,“稅務機關可在此次住房成交價格的10%範圍內覈定住房裝修費用。”納稅人在辦理個人轉讓住房納稅申報時,應在《稅費資料清單》“住房裝修費用憑證”欄目中選擇“無”,不再提交《房屋裝修費用發票彙總表》和住房裝修發票原件,由稅務機關覈定住房裝修費用,並填寫在《個人銷售房屋代開發票申請表》“住房裝修費用”欄目。納稅人1日起到稅務機關辦理個人轉讓住房納稅申報時,即可按新政策辦理。納稅人申報住房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應按有關規定,即參照存量房交易價格評估值確定的核定計稅價格徵收稅款。
>>算賬
個稅=(成交價-原價-稅費-合理費用)×20%
一套房子房主買價100萬元,賣價200萬元,房屋裝修費20萬元,各種稅費、手續費繳了2萬元,個稅就變成(200-100-20-2)×20%=15.6萬元。因裝修費用或可少繳4萬餘元的個稅。
-解讀
新規實際上降低交易成本
“對政策出臺前發生的裝修費用,因沒有明確政策規定,納稅人取得發票普遍不太規範,導致不能在稅前扣除。對不能夠提供住房裝修發票的納稅人覈定住房裝修費用,避免了納稅人因裝修憑證不規範而無法享受稅收扣除政策,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介紹,去年二手房交易中,真正抵扣裝修款的情況較少。他表示,業主在二手房買賣中,房屋所在區縣的稅務機關,會要求納稅人自行進行納稅申報,提供房屋原值和憑證、裝修款原值和憑證等,“當年不知道開發票現在能用上,爲了省稅款,很多人根本不開發票”。
裝修房屋沒有開發票,只開收據,擡頭就寫業主名字的現象很普遍,這種收據不能作爲抵扣憑證。胡景暉表示,即使開了發票,很多人最多寫某小區幾棟幾室,但根據抵扣要求,裝修憑證上的房屋地址必須和房產證上的測繪地址相同。所以,現實情況是,即使留下了當初裝修發票的少數業主,最後能成功實現抵扣的案例也很少。
胡景暉稱,新規實際上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利於促進房產流通。按照新規定,以後更多的人將能享受住房裝修費用抵扣的政策,這對於交易雙方來說都是一項利好。他稱,由於在目前的賣方市場下,房屋交易中的稅費均轉嫁給了買家。這一新政執行後,買方的稅費負擔將能有所減輕。記者孫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