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彩管廠地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最終確定
本報訊(記者陳家源、張婷婷)昨日,禪城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發佈了彩管廠地塊改造項目房屋徵收決定的公告,而該項目徵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也塵埃落定。
與此前徵求意見稿不同的是,本次方案中住宅的補償提高了200元/m2,最高達7000元/m2;而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則仍按原來建築面積1:1比例進行調換。
方案:
較此前增補200元/m2
記者留意到,昨日公佈的補償方案,與此前徵求意見稿最大的不同便是,住宅面積每平方米增補了200元,即鋼混結構7000元/m2;磚混結構6800元/m2;磚木結構6600元/m2。而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並未按住戶要求的1:1.2進行補償,仍維持原來1:1的比例調換。
相應的,補償方案規定,住戶置換住房時,對超過5平方米至10平方米的面積,住戶則需要按鋼混結構的現貨幣補償標準7000元/m2進行增購,不超過5平方米的面積還按照成本價2800元/m2結算。
此外,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住戶,政府將一次性給予3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22元/月/m2)作爲租房補助獎勵,這個標準較此前提高了每平方米4元/月/m2。
提醒:90日內需完成簽約
公告明確,該項目徵收補償簽約期限自2013年12月26日起90日內。被徵收人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搬遷,並將房屋移交禪城區石灣鎮街道辦事處。
公告還稱,被徵收人對徵收決定不服的,可在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期間不影響執行該協議。
禪城區國土部門相關負責人稱,“住戶對補償標準有異議的,還可以通過評估公司進行評估,按評估公司的評估價進行補償。評估價低於本方案補償標準的,評估費用由提出異議的被徵收人承擔;評估價高於本方案補償標準的,評估費用由徵收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