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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起,即使二手房業主無法提供住房裝修費用憑證,也可在房屋原值中進行裝修款抵扣。北京商報記者昨日獲悉,從今年1月1日起,本市對於二手房交易中納稅人無法提供住房裝修費用的,將由主管稅務機關在成交價格的10%範圍內給予覈定。
“對政策出臺前發生的裝修費用,因沒有明確政策規定,納稅人取得發票普遍不太規範,導致不能在稅前扣除。對不能夠提供住房裝修發票的納稅人覈定住房裝修費用,避免了納稅人因裝修憑證不規範而無法享受稅收扣除政策,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據北京商報記者瞭解,裝修費用、貸款費用、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都可作爲合理費用進行抵扣,按差額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某大型中介簽約中心的負責人表示,絕大多數業主在當年裝修過程中並沒有開具發票,或者是開具的發票不嚴謹,不能夠作爲抵扣憑證。“按照新規定,以後更多的人將能享受住房裝修費用抵扣政策,這對於交易雙方來說都是一項利好。”該位負責人表示,在目前的賣方市場下,房屋交易中的稅費均轉嫁給了買家。沒有住房裝修費用憑證也能覈定費用享受扣除政策後,買方的稅費負擔將能有所減輕。(實習記者阿茹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