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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政府共有產權,而不是純粹租住保障房。或許這是不少住房困難家庭未來實現“住房夢”的另一種方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日前表示,近期將推進廉租房公租房並軌和開展共有產權保障房探索。記者瞭解到,關於共有產權的保障房,我省多地已開展探索。
我省已有地方進行嘗試
據瞭解,我省銅陵、蚌埠等市,早就開始試行保障房的“先租後售”。而從1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也規定,我省保障房可實行先租後售,保障性住房出售合同應當載明政府與承購人的產權份額,承購人取得全部產權、轉讓、騰退的情形以及政府回購的處理辦法等內容。
銅陵市相關部門表示,除單位集資建房仍由個人集資購買、爲產權型外,其餘保障房均以租賃方式供應。住滿5年後,仍然符合保障條件的住戶,可按同地段住房市場價格的80%購買,享有80%的產權;上市轉讓時,轉讓收入按產權比例分成。
可助“夾心層”擁有房產
省社科院房地產研究所專家孔令剛表示,關於保障房的產權問題,以前也有類似提法叫“有限產權”,比如經適房等。其往往都對保障對象、上市等作出很多約束。不過各地對“有限產權”的具體產權比例等細則並未有明確規定。此前上海曾提出“共有產權、有限產權”制度,按照約定,上海當地政府佔30% ~40%的產權,60%~70%的產權歸個人。
有業內人士表示,這樣的制度設計,可以減少尋租空間。此外,此類保障房爲“夾心層”獲得有產權的房子,提供了很好的通道,使中低收入家庭能夠分享當前發展階段資產升值的利益。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共有產權保障房也容易滋生腐敗,規範的操作將十分重要。(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