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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屠國璽)記者從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瞭解到,甘肅省利用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房建設工作進展順利,蘭州等4個試點城市的經濟適用房、棚戶區改造等項目正在實施當中,目前已發放貸款8.59億元。
2010年8月,住房城鄉建設部批准全國28個城市成爲全國首批可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住房建設的試點城市,甘肅省蘭州市成爲首批試點城市。2012年下半年,甘肅省天水、白銀和金昌3個城市,被批准成爲第二批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試點城市,這些城市通過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得以拓寬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來源。
爲此,甘肅省進一步健全了住房公積金決策、管理體制,嚴格落實國家有關公積金政策要求,在全面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同時,確保貸款及時回收。
截止到2013年10月底,甘肅省共爭取到利用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城市共獲得試點項目貸款17.75億元,其中已發放貸款8.59億元,回收貸款5.5億元。這些支持建設的經濟適用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房建設項目共有10餘個,涉及的項目總建築面積超過了200萬平方米。
住建部相關專家組成檢查組今年曾對甘肅省試點工作進行了督導,認爲甘肅省用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的若干做法值得向全國推廣與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