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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紀燕玲)記者今天從海口市政府獲悉,根據我省的有關規定,海口對建設項目有關階段的聯合審批進行整合。
據瞭解,根據《海南省建設工程項目立項、供地、規劃報建、施工許可、竣工驗收五個階段並聯審批實施細則(試行)(瓊審改辦》〔2013〕11號)文件精神,海口市政府服務中心對《海口市優化三類建設項目聯合審批流程實施方案》中聯合圖審、施工許可兩階段流程進行優化整合。該兩階段優化整合爲施工許可階段,原兩階段的所有審批事項同步報批,審批時限爲5個工作日。
海口市政府服務中心要求,11月25日開始按優化整合後的流程實施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