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市景觀節點建築禁止大面積使用紅、黑、綠、藍、橙、黃與深灰。這是市政府常務會昨日審議並原則通過的《武漢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中的內容。
該《規定》要求,除消防站、派出所、郵政局等國家規定有統一標識色彩的建築物外,位於城市主幹道、城市廣場及城市公園綠地周邊等城市景觀節點區域內建築色彩的色相不得選擇深灰色和紅、黑、綠、藍、橙、黃等大面積高彩度的原色。
相鄰的同類性質建築的色彩應選擇同一色系,同一建築物的主要色彩組合一般不得超過3種,塔樓與裙房之間的色彩應協調有致。此外,臨江、臨湖地區建築色彩宜選用淡雅明朗的色系。
《規定》還提出,除公益性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之外,建設項目的用地規模應滿足最小開發單元的要求。其中,居住項目應不小於1萬平方米,商業、服務等公共設施項目應不小於8000平方米。
“輸油、輸氣管道出了問題,不是小問題!”會上,市長唐良智提及青島爆炸事故時指出,我市地下管道箱涵一定要疏通,液化氣、天然氣、石油管道設計要有標準。不管在哪個區域,如果有輸油、燃氣主管道,與居民區的距離要符合規定。
臨江高樓外立面
不得超用地寬度
《規定》要求,住宅高度在20米及以下的,其最大連續展開面寬不得大於80米;20米以上的,不得大於70米。
臨城市主幹路一線、建築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最大連續展開面寬之和,不得大於其規劃用地臨路一側寬度60%;臨江一線的則不得大於50%。
聯排別墅不得設置院子
《規定》提出:聯排住宅不得在底層設置院落,不得設置住戶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與相鄰套型應有共用山牆。
辦公建築應按層集中設置公共衛生間,不得設置飄窗;單元式辦公空間面積不得大於辦公總建築面積的50%。不鼓勵辦公、酒店等公共建築設計陽臺。
公交專用道寬度不少於3.5米
在城市道路寬度方面,《規定》細化爲:主幹路、快速路寬度爲50~70米;次幹路寬度爲30~50米;支路寬度爲15~30米;有機動車通行功能的公共通道最小寬度不少於6米。公交專用道車道寬度不少於3.5米。市域綠道主線慢行道寬度不少於4.5米,支線慢行道寬度不少於3米;城市綠道慢行道寬度不少於4米,濱江、環城等骨架性綠道慢行道寬度不少於6米;社區綠道慢行道寬度不少於2.5米。
新建垃圾填埋場在中心城區5公里外
新建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距中心城區應大於5公里;距外圍組團、城鎮規劃建成區應大於2公里;距農村居民點應大於500米。
新建污水處理廠周圍應建綠化帶。
新建生活垃圾焚燒廠300米、新建醫療有害垃圾焚燒廠350米範圍內,不得新建居住區、醫院、學校。
新建一級加油站、加氣站、CNG加氣母站、液化氣儲備站不得選址在中心城區內。
新建公廁與相鄰建築最小間距5米
新建獨立式公廁,外牆與相鄰建築物距離一般不少於5米。新建生活垃圾轉運站根據日轉運量,與相鄰建築應分別保持不小於50~8米的間距。
住宅間距55米封頂
《規定》要求,結合建築日照、採光、通風等方面的綜合分析,居住建築的間距封頂值爲55米,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築之間最近點距離不少於18米。
多條公交交會應設“大站”
公交的首末站應設置在城市道路紅線以外,每處用地面積不小於1000平方米。公交的樞紐站應設置在客流集散量大、多條公交線路交會處,用地面積可按每條線路不少於700平方米計算。
公交保養場、停車場一般應佈置在二環線外。
住宅日照應滿足國家標準
住宅、宿舍、托幼活動場地日照分析應以大寒日8時至16時爲建築日照有效時間帶。老年人居住建築、醫院病房、教室、托幼用房等日照分析應以冬至日9時至15時爲建築日照有效時間帶。
住宅建築應滿足底層至少一個居住空間大寒日滿窗日照不低於2小時的國家日照標準。
一環內住宅配1個車位/200㎡
《規定》提出,城市規劃道路沿線規劃控制的綠化帶內,除確需設置的市政公用設施外,不得設置停車位及建築物。同時,結合我市實際停車需求,規定普通商品住宅車位,細分爲每100平方米建築面積一環內不少於0.5個車位,一環至二環不少於0.7個,二環至三環不少於0.9個,三環以外不少於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