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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前日央視曝光的多家房企欠繳鉅額土地增值稅,昨晚,包括萬科、華遠、金地、萬通、金隅、首開在內的多家上市房企等紛紛發佈澄清公告予以否認。儘管如此,央視原報道爆料人、律師李勁鬆堅持認爲房企在實際操作中確實存在未達到繳稅條件就衝減了當年利潤,而部分專家也指出,房企在實際操作中確實存在故意拖延,而央視的“點名”可能意味着這把長期懸在房企頭上的利刃即將落下。
被指欠繳58億元土地增值稅的萬科公司回覆北京商報記者稱,相關報道把會計上的“預提”理解爲了企業的“現時納稅義務”,相信通過充分了解和專業討論,這一誤解完全可以消除。任志強於24日晚即連夜撰寫微博駁斥央視報道“愚蠢無知”,稱根據會計準則,計提的應繳稅金與根據稅法繳納稅款存在時間上的差異是合理的,符合稅法的規定。
針對以上說法,李勁鬆昨晚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房企還遠未證明自己存在誤讀。“房企敢把土地增值稅背後的項目明細公佈出來,告訴公衆哪些是銷售完成85%,哪些未完成嗎?”據瞭解,按《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只有當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至少85%以上纔可清繳。在李勁鬆看來,如果未達到繳稅條件就衝減了當年利潤,等於欺騙股東、逃避企業所得稅;如果達成了85%而又沒有繳納,就意味着拖欠土地增值稅。“房企年報中應繳未繳的土地增值稅是已經達成85%,因爲都經過了審計師簽字,只是房企自己拖着不繳,稅務部門也沒去催。”
銀河證券房地產行業分析師侯麗科表示,現實操作中一個項目分5期開發,那麼只有這5期項目都完成竣工結算,纔開始土地增值稅清繳工作。此外,侯麗科還表示,由於土地增值稅額較大,地方稅務局在完成當年的稅務指標後,並不急於針對所有的項目彙算清繳,客觀上延緩了房企繳納稅額的時間。(記者李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