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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會將審議《四川省城鎮住房保障條例(草案)》
昨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一份《四川省城鎮住房保障條例(草案)》報告,吸引了衆多目光。其中首次提出,公共租賃房和共有產權住房可相互轉化——公租房住滿5年,可以允許住戶購買;購置型保障房,政府與住戶共有產權住房,上市轉讓時收益分成。
最少8折特別困難戶免收租金“最高租金標準不高於當地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場租金的80%,最低將沒有下限。”將根據保障對象經濟困難程度分檔確定租金價格,對特別困難對象甚至免收租金。
如果公租房遭遇連續半年以上閒置和欠租,或者轉讓、轉租、裝修的,政府部門將進行處罰,甚至收回公租房。租賃期內家庭經濟條件有較大改善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需要退出公租房。公租房的房源也可以由社會機構提供,單位可以自建公租房面向本單位職工出租,但是不能對外出租、出售,也禁止承租職工轉租轉售。
租滿5年可申請買承租的房屋最受關注的還有一項“租轉售”政策:《條例(草案)》提出,承租期滿5年仍符合保障條件的困難羣衆,可以申請購買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這也是我省首次將共有產權的保障房作爲基本制度提出,並明確了公共租賃房和共有產權住房可相互轉化。
在現行購置型保障房中,我省將把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統一,變爲共有產權住房。根據《條例(草案)》,共有產權住房居住滿5年後,經批准可以上市交易,同等條件下由政府優先回購。共有產權住房上市交易的,完全價格內的部分由保障對象和政府分別收回出資。超過完全價格的增值收益,根據出售前產權比例分配。華西都市報記者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