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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城市建設佔用了耕地,佔了多少就得補回多少,這叫佔補平衡,是法定義務。不過前段時間,央視的《東方時空》欄目報道了杭州富陽的部分土地整治項目存在耕地質量差、後續耕種管護不到位等問題。
昨天,記者從杭州市政府獲悉,日前,杭州專門發佈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土地整治質量管理工作,其中一條就是明確,補充耕地項目,一定要有實施的可行性。
杭州提出,土地整治項目立項選址必須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允許建設區和有條件建設區內,更是嚴禁實施土地整治項目,特別是低丘緩坡墾造耕地項目的立項審批,如果沒有制定地質災害、水土保持以及生態保護方案,將不得批准立項。
佔的耕地多,補的耕地少一點點也不行。《通知》明確,嚴禁將原地類爲耕地的土地列入新增耕地範圍。凡不符合土地整治地類審覈標準的,一律覈減相應整治面積。當然,整治好的土地要能用,如果沒有按規定要求進行驗收或耕地質量不符合要求的項目通過驗收的,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接下來,杭州將對2009年以來土地整治項目選址、立項、審批、施工、竣工驗收、後期管護以及相關政策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對排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並在2個月內完成整改工作。劉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