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權的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編號為津東蘭(掛)2013-119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開掛牌出讓。現就有關掛牌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地塊相關情況
該地塊位於河東區昆侖路西側,四至為:東至昆侖路,南至昆侖路,西至月牙河東路,北至蘭峰道。該地塊除一間看管用房外地上物已拆除,看管用房由受讓人自行解決。
該地塊范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通信設施等,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二、土地使用條件及相關要求
該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和中小學、幼兒園用地,出讓土地面積64320.5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面積60680.5平方米,建築規模不大於121360平方米;中小學、幼兒園用地面積3640平方米,建築規模不小於2800平方米。
該地塊土地用途為城鎮住宅、科教,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城鎮住宅70年、科教50年,掛牌起始價為人民幣10.6億元(不含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大配套費)。其它要求:
1、建築規模中應包括陽臺、閣樓及居住區配套設施建築面積;
2、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積所佔比重應大於總住宅面積的70%;
3、新建住宅配套非經營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經營性公建建設和管理辦法》(津政辦發[2012]29號)執行;
4、該地塊規劃條件和《河東區奧的斯地塊項目規劃布局策劃方案》同時有效,該項目有關平面布局、空間形態、建築高度等以策劃方案為依據;
5、具體規劃條件詳見掛牌文件附件《規劃條件通知書》;
6、該地塊須於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開工、4年內竣工;
7、按照河東區人民政府要求,競買人須同意天津市嘉華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華城投公司”)以13000元/平方米價格回購項目沿蘭峰道一側建築面積2800平方米房屋(一至二層縱向切割,具體位置另行協商),競得人須與嘉華城投公司簽訂回購房屋的《認購合同》,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後五個工作日內,嘉華城投公司一次性支付購房款;競得人須在簽訂《天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60日內繳齊全部土地出讓金。
三、競買人資格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凡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及法律、法規和掛牌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參加競買。該地塊不接受聯合競買,如有合作開發意向的,須在報名前成立新公司,並由新公司報名參加競買。
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存在下列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在結案和問題查處整改到位前,不得參加土地競買活動:
1、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的;
2、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的;
3、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
4、開發建設企業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
競得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地不在河東區的,須按照規定在河東區注冊全資公司, 並由該公司在《掛牌地塊成交確認書》規定時間內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競買人須交付競買保證金人民幣3.5億元,競買保證金到賬期限為2013年10月23日16:30,申請競買報名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23日17:30,具體申請競買的辦法請參閱掛牌文件《競買須知》。
競買人應按要求除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具體申請競買的辦法請參閱掛牌文件《競買須知》。
四、獲取掛牌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本次掛牌公告日期為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10月13日。自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23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區曲阜道88號)購買掛牌文件(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掛牌時間和地點
該地塊掛牌時間自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25日下午15:0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廳電子顯示屏幕進行掛牌,並接受報價(法定節假日除外)。
六、掛牌標的競買增價幅度
本次掛牌標的的增價幅度為100萬元或100萬元的整數倍。
七、確定競得人的方式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該地塊掛牌文件,以掛牌文件為准。
九、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聯系人:苑先生 聯系電話:(022)23195960
法律顧問:天津坤鵬律師事務所 楊春慧律師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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