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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建議廣州仿效香港“以房養老”方式解決空巢老人養老問題官方正在研究
廣州未來可能有望實現另一種形式的“以房養老”。記者昨日獲悉,來自民政系統的數名廣州市政協委員在今年初聯合寫提案,建議廣州仿效香港“長者安居樂計劃”的養老彩頤居模式,通過引入社會資本,專爲廣州中等收入以上的空巢老年人建設社區“頤養公寓”,採用交租金或物業置換等支付方式,讓其在社區裏享受優質的養老服務。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昨日向記者透露,此前該局確實對這份提案作了答覆,相關方案也在相關部門的研究之中。如果民政部門在對全市老年人養老需求狀況進行全面摸查的基礎上,提出選址和土地儲備需求,土地儲備部門按程序完成土地儲備並取得規劃設計條件後,還需通過市土地委員會審批同意,纔可在年度用地計劃中落實這些養老用地項目的用地。“只要民政部門提出相關要求,並且由市政府審批同意,我們將全力配合提供用地。”這位負責人表示。
提案:在社區內建“頤養公寓”
據悉,針對廣州當前的空巢老人養老現狀,廣州市政協委員楊海清、陳雲嫦等9人在今年初聯名寫了一份提案,建議借鑑香港彩頤居以及廣州建設保障房的成功經驗,由政府提供免地價地塊,並引入市場機制,由開發商通過競投,在廣州建設一批位於社區內、爲中等收入以上老年人而建的“頤養公寓”。
“頤養公寓”產權在政府部門,老年人居住至離世爲止,房屋交回政府。支付方式可根據老年人的實際情況,採取按月交租或一次性支付長期租約。亦可嘗試“以房養老”方式,即以老人原有物業進行置換。“頤養公寓”建成後,應由具有老年人照顧專長的營利性質的社工或福利機構進行管理和運營,收取租金維持運營,政府也可視情況給予一定的資助。
選址:容易遭到周邊業主反對
其實,針對空巢老人問題,廣州相關部門持續關注。廣州市國土房管局透露,此前該局出臺的公租房管理辦法,已經留意到空巢老人特別是孤寡老人的需要。
“有部分直管公房位於市區之中,性質非常適合改建爲養老院,但是過去要建常常遭到選址困難的問題。”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部門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廣州雖然有部分空置的公有房源,過去也有嘗試作爲養老機構供市民養老之用,但是阻力之一就在於周邊社區業主的反對。“養老機構設置在周邊,就意味着可能經常會有救護車等出出入入,有業主不希望自己周邊有這樣的公共設施,所以往往會反對。”
分析:需解決用地性質問題
廣東省房協養老地產專家伍春林向記者分析,位於市區社區的用地,本身也是核心區的土地,如果通過公開出讓的方式,政府可以獲得更多的收入,投放到社會其他方面。而如果參照彩頤居的模式興建社區老人公寓,建成後需要向這些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老人收取費用,那麼用地性質究竟應該屬於經營性用地還是非經營性用地?這個基本問題首先需要明確。
伍春林分析,香港彩頤居的運營模式是由老人先繳納25萬元~60萬元港幣不等的會費,同時每個月還要再繳納1000港元的管理費,老人可以安居其中,享受到針對其的專門護理服務,更爲方便。但在國內要操作這一模式,存在一定的風險,可能會產生“非法集資”等法律紅線的問題。
數據
廣州老人後年140萬
據悉,截至2012年底,廣州市共有60歲以上老人126.4萬,佔戶籍人口總數的15.4%。2015年,預計將達到140萬人。按每千名老人擁有各類養老牀位數要達到40張來計算,未來3年內廣州要從目前的3.4萬張養老牀位增加到5.6萬張,需新增2.2萬張。
民政部:
勿以偏概全
據新華社電(記者崔靜)《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發佈後,“以房養老”問題引起社會廣泛討論。民政部20日首次通過其官網公開回應稱,“以房養老”只是通過完善投融資政策促進養老服務的舉措之一,而且是試點性舉措,希望社會及媒體對國務院有關意見全面理解,勿以偏概全。
又訊民政部有關負責人稱,政府是保障基本養老的主導力量。意見提出,充分發揮政府作用,通過簡政放權,激發社會活力,努力使養老服務業成爲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
(人民) (記者賴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