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潼關紅渣謎局事件調查:千萬利益背後的紅渣怪象
——數家企業長期違法經營 各級政府多年監管缺失
核心提示:紅渣,是指位於陝西省潼關縣境內的潼關中金冶煉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金公司)在黃金的開采與篩選過程中產生的含氰廢物,氰化後的尾渣含有微量的重金屬和氰化物,為危險廢物(廢物類別:HW33 無機氰化物廢物)。紅渣是被國家列入危險固體廢物名錄的渣料,而這種渣料處理必須給予具有特定資質的單位。中金公司年產生紅渣量約為5萬噸。
然而,正是這樣一種被列入危險廢物名錄的渣料卻因潼關縣政府的一紙文件被強行銷售給並不具備資質的潼關縣富源工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富源公司),富源公司不僅違法經營,還露天堆放大量渣料三年之久,給周邊村民生活、良田椒園及河流造成嚴重污染,民眾怨聲載道。
早在2011年5月,陝西省環境監察局會同渭南市環境監察支隊即對中金公司紅渣在管理、轉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限期改正的要求,然而,兩年多時間過去了,富源公司依然違法“正常”生產,紅渣對周邊環境的污染危害也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大。
中金公司明知紅渣之害,卻為何要明知故犯?民眾不斷上訪,事情為何卻久懸不解?限改令限期整改,為何二年之久還改不掉問題?富源公司沒有資質,卻為何能長期經營?縣政府為何要下發一道讓人匪夷所思的紅頭文件?這一系列問題的背後,是否隱藏著一條不為人知的利益鏈條呢?
數萬噸紅渣露天堆放 良田身陷一片紅海
近日,記者再次接到潼關縣代子營村民舉報,位於潼關縣黃金工業園區內的潼關縣富源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長期露天堆放紅渣,並致周圍良田、河流受到嚴重污染,旁邊的花椒園也受到極大影響。
圖1:良田變紅海
圖2:受到紅渣污染的花椒園
接到群眾舉報後,記者來到潼關縣黃金工業園現場調查。未入園區,眼前的土地呈現出一片紅色,沿路的各種植物同樣均被蒙上了一層厚厚的紅色塵埃。
記者在潼關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兩名負責人的陪同下,來到潼關縣富源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富源公司主廠面積約有2000平方米,一臺大型裝載機在廠區不停的推料,廠子裡立著兩架約5米高,10餘米直徑的大鐵桶,中間的攪拌機在不停工作著,一排廠房分別標有磁選車間、攪拌車間等標識,一群工人在忙碌地工作著。廠區東牆外割過的麥田中央有一道非常明顯為流水漫過的痕跡,呈現出耀眼的紅色(上圖1)。一片緊挨著廠區的花椒園也已經受到廠區內紅色物質的嚴重污染,花椒葉、杆等也已經成了紅色(上圖2)。
在離富源公司不遠處一家名為潼關縣志成廢渣精選有限公司院內亦露天堆放著大量紅渣,記者欲拍照取像,卻遭到富源公司不明身份人員無端阻攔,看來,這兩家相隔不遠的公司似乎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最終記者只能是用別的辦法拍到了位於志成公司院內的紅渣照片,如下圖:
(潼關縣志成廢渣精選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的尾渣)
據記者粗略估算,堆積在該園區兩家公司院內的紅渣有數萬噸之多。
三年試生產 三年大禍害
據了解,富源公司法人為汪彥宏,2010年中期汪彥宏因出車禍,富源公司交由現在的負責人周文熙。富源公司前身為潼關超能工業燃氣有限公司,於2010年申報紅渣精選項目,因其相關設備並未達到正式生產要求,陝西省環保廳於2009年12月17日、渭南市環保局於2009年4月14日、潼關縣安監局於2010年8月31日分別給予相關批復,僅同意其回收一部分紅渣作為原料進行試生產。
2010年7月2日,富源公司與中金公司簽訂紅渣銷售意向書,另據一份名為《陝西省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的文件顯示,富源公司於2010年7月14日轉運第一車紅渣為89噸,承運單位為渭南市渭運集團。
富源公司是以試生產名義於2010年從中金公司購得第一批紅渣。據中金公司的一份內部文件顯示:因富源公司未按照環評要求進行處置,氧化尾渣即紅渣亂堆亂放,2011年5月省安全監察局及渭南市環境監察支隊責令中金公司進行整改,2011年8月14日潼關縣環保局以潼環發(2011)63號文件要求中金公司立即停止對富源公司銷售紅渣,中金公司稱其立即停止對富源公司銷售紅渣。
國家環保總局令《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第十第規定:“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自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對試生產三個月確不具備環境保護驗收條件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試生產的三個月內,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該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延期驗收申請,說明延期驗收的理由及擬進行驗收的時間。經批准後建設單位方可繼續進行試生產。試生產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核設施建設項目試生產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
那麼,富源公司在進行了長達一年的試生產之後,在相關部門整改令之後,富源公司是否達到了國家要求的正式生產要求呢?
帶著疑問,2013年6月17日記者首先來到潼關縣環保局求證。據該局主管環保稽查的紀檢書記張軍平、稽查隊長徐建勛介紹,富源公司目前沒有建設尾渣庫,環評也沒有驗收,至於企業是否領取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具備危險固體物品處理注冊資質,兩人表示均不知道。
隨後,記者再次來到潼關縣工業園區管委會。該管委會一位姓劉的主任接見了記者,對於記者提出的富源公司涉及的前置手續問題,他同樣說不清楚,不過證實富源公司確實未經環保部門驗收,亦無安全生產許可證。
面對記者的迷惑與追問,管委會官員和企業負責人均避而不談。
也就是說,時隔二年,富源公司仍未達到正式生產要求,而記者在現場看到的是富源公司仍在忙碌地生產加工,既然富源公司早已超過試生產規定,中金公司亦按照整改要求於2011年中止了對其銷售紅渣,那麼,富源公司院內堆放的大量紅渣又是從何而來呢?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超過3個月,建設單位未申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或者延期驗收的,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責令限期辦理環境保護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責令停止試生產,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
同時,第二十三條規定: 違反本辦法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很顯然,富源公司在試生產長達一年之後仍未達標,但依然在生產。
據潼關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網站顯示:富源公司成立於2009年,總投資1044.53萬元,設計能力為日處理礦渣350噸/日,每年可處理10萬噸。
若按此計算,二年之內,富源公司處理掉的紅渣高達20萬噸之多,可以想象:亂堆亂放20萬噸的危險廢物會對周邊村民、農田和作物以及河流造成多大的污染和危害。如此以來,也難怪周邊村民會不斷上訪告狀(2013年7月16日,一份中金公司提交給潼關縣人民政府的文件中提到:大量紅渣被堆放在工業園區,導致周邊村民不斷上訪告狀),同時,記者在現場看到的情況也就不難理解了。難以想象,三年時間,這些危險物品會造成多大的危害?
三年違規生產,三年村民不斷告狀,又為何三年之久問題還得不到解決呢?富源公司為何敢於如此強硬生產,置周邊村民危害於不顧,無視國家相關部門整改要求,無視國家法律明文規定?
匪夷所思的88號紅頭文件
據中金公司與陝西秦能資源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紅渣購銷合同》顯示,2008年11月1日雙方簽訂了一份為期5年的紅渣購銷合同:中金公司生產線產出的全部紅渣,回收價格為:13.5元/噸,該合同亦對其它事項做了詳細約定。
在此之前,似乎一切安好,但到了2010年因為一份文件,合同不得不被迫中止,同時也拉開了此次污染事件的序幕。
2010年7月6日,潼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簽發了一份名為《潼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潼關縣冶煉尾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文件編號為:潼政辦發(2010)88號,該文件第三章第八條其中一條規定:合法的企業不在循環經濟區內不得拉運尾料。
國家明確規定:渣料處理必須給予具有特定資質的單位。而潼關縣政府的這一份文件卻規定:不在循環經濟區內的企業,即使具有回收紅渣的特定資質企業,也是無權拉運和回收的。也就是說,只要是在循環經濟區內的企業,即使不具備特定資質,也是可以拉運紅渣的。
據陝西省環境保護廳網站《陝西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一覽表》顯示:截止2013年6月3日,全省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共48家,但在這48家企業名單中記者並沒有看到富源公司。
俗話說,縣官不如現管。也許正是因為這份88號文件,中金公司明知富源公司不具備紅渣經營資質卻“不得不”中止與秦能的合同,將紅渣出售給富源公司。
既然紅渣是一種有危害的特殊尾料,潼關縣政府不可能不知道國家的相關明確規定,那麼,這份奇怪的88號紅頭文件又為何要下發呢?88號文件中提到的理由是:為進一步延長工業產業鏈條,加強冶煉尾料管理,加快黃金工業園區(黃金產業園)的建設。
地方政府為了加快發展,整合優勢資源本無可厚非,值得稱贊,但若是別有用心,或是違法強制出臺一些霸王規定和文件,那就讓人有點匪夷所思了。
富源公司不僅不具備紅渣經營資質,甚至胡亂堆放紅渣,造成極大污染和極壞影響,卻因為有這份88號文件,依然能夠獲得紅渣購運權;
中金公司明知富源公司沒有資質,卻不得不執行88號文件,所以使紅渣成為危害百姓的源頭,公司信譽受到嚴重影響(2013年7月16日,中金公司潼中冶(2013)70號提交給潼關縣人民政府的文件中寫到:因為富源公司紅渣堆放,村民不斷上訪告狀,連帶對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也造成了不良影響);
潼關縣政府明知園區內企業沒有通過驗收,卻為何要下發88號文件?
千萬利益之爭是矛盾的根本
如果單單就這一事件的表象來看,似乎只是富源公司違規經營,主管職能部門監管缺失造成的,縣政府為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下發文件規范管理,亦情有可原。但如果再進一步深思,我們不難發現其中似乎隱藏著一張更大的經濟利益網。
據中金公司發展規劃介紹:計劃將分兩期建設日處理量200噸、年產黃金3500千克的中型冶煉廠。按照中金公司與秦能公司的合同,紅渣產生量為投礦量的70%,即日產生紅渣140噸,年總量達5萬噸之多。
記者在網上搜尋資料顯示,紅渣再處理可作多種用途,其中最主要的是供水泥廠或直接賣到鋼廠。據著名企業祥雲化工介紹,紅渣一噸回收成本僅十幾元錢,但因紅渣含鐵,若經過磁選淘鐵,一噸立馬可以增值到350元。
粗略估算,僅此一項,即可產生上千萬元左右的巨大經濟利益。
由此我們不難理解富源公司長年違法經營、主管部門置若罔聞、政府下發奇怪紅頭文件等一系列問題的根本所在了。
但根本的問題是,在這巨大利益推動下,老百姓卻要為此付出更為巨大的慘重代價。在老百姓承受無盡污染的背後,換來的卻只是極少數人,甚或是個別人中飽私囊的一己之利。
良知與拷問
在現實生活中,總是會有人為了利益而踐踏法律,褻瀆公職,濫用公權,置老百姓利益於不顧,對社會造成極大影響和破壞。
為什麼潼關縣政府置國家法律不顧,出臺與國家法律相違背的地方政策?中金公司作為央企和上市公司(中金黃金),理應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環保責任,僅以潼關縣政府文件作為借口就可以違法轉移危險廢物?2011年5月陝西省環境監察局就已經發現的環境違法事件,兩年時間過去了,富源公司連“三防”措施都沒有,為什麼還能試生產並通過竣工驗收?其背後是誰在謀取個人利益還是某些領導在瀆職?
環境保護任重道遠,事關子孫後代,民族存亡,但這絕不能只是一句簡單的口號。環境保護需要我們每一個企業的良知和責任,需要政府和領導的克己厲行,更需要全社會的監督。
在此,我們殷切希望此事件能引起相關部門和領導的密切關注、高度重視,並積極處理,制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還當地村民一片藍天,給百姓一份安寧與福祉。(記者:韓建安 吳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