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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圖李榮榮
今年6月,現代快報就報道過南京將調整申請保障房的收入門檻。昨天,現代快報記者從南京市民政局獲悉,南京正式調整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認定標准。『表面上是申請保障房的門檻降低了,但實際上,比以往更嚴格,因為首次把家庭財產納入認定標准中。今後,房子、車子、票子,這些都要加起來算一算,是否低於人均財產認定標准。』昨天,南京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解釋,此舉是把有能力買房的家庭『踢』出去,讓真正的住房困難家庭享受住房保障。現代快報記者項鳳華
兩大調整
喜
盼了3年
收入線終於調整了
住房面積門檻不變
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認定標准,由以前的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元以下調整為低於1513元,放寬幅度達50%以上;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則由以前的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700元以下調整為低於2421元。而住房面積門檻不變。此次調整范圍主要針對江南六城區。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區、高淳區可根據轄區實際調整相應的條件標准。
【解讀】
根據南京市住房保障的相關規定,住房保障收入標准的最高標准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保障對象是指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人均住房面積在保障標准以下的家庭,可申請公租房和限價房兩大類型保障房;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家庭,可申請包括廉租房、經適房、公租房和限價房等多種類型的保障房。按道理說,這個門檻應當根據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變化,實行年度動態調整。但由於保障房『欠賬』等原因,南京已經整整3年沒有變化。此次調整,住房面積門檻不變,對收入線分別放寬。今後,保障房的收入線,將會和人均收入同步增長。
嚴
既看月收入
也要看人均財產
房子車子票子都要認定
原來的認定條件只看兩個條件,即人均收入和住房面積。現在既看月收入,也看人均財產(見圖)。
【解讀】
現在起,如果你家有房,那麼先把房屋價值納入到家庭財產中,如果人均財產超標了,那麼就不能認定為低收入家庭,這將把有能力買房子的家庭剔除出去。比如,假設一套40平米的學區房,總價在120萬左右。120萬在地段稍微偏一點的地區,至少可以買個七八十平米的房子,也就是說自己完全有能力改善居住條件的。同樣,如果你有車,那麼先估個價,大概現在值多少錢,也一並算進家庭財產中去。
按照新標准,比如一家三口,把房子、車子,以及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家庭財產收入全部加起來,如果超過45萬元,那麼就不能認定為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如果超過60萬,那就不能認定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新標准已開始執行
昨天,南京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透露,目前,新標准已執行了,符不符合規定,大家可以自己先對照一下,然後向民政部門提出收入認定申請,民政部門將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家庭財產審核。
對於家庭財產的核定,南京正在修訂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很快將出臺。比如對於房屋的價值,將依據當年同地段二手房成交均價認定。『目前,南京民政部門已與住建、公安、人社、地稅、公積金、交通、工商、殘聯等部門聯網,核對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信息。2012年,5413戶申請,最後認定符合3216戶,排除率達40.59%。』該負責人表示,把家庭財產也納入認定標准中,那麼排除率會更高。要提醒的是,企圖通過離婚、贈與、轉讓等放棄應得財產,或放棄合法應得贍、撫(扶)養費和其他合法收入的,將不能認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