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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潘園園通訊員程飛)根據我省土地登記收費標準調整以來的試行情況,省物價局日前審批我省土地登記收費政策繼續執行原土地登記收費標準。收費標準執行期限至2015年3月31日。
據悉,我省土地登記費按件收取,收費標準爲:住宅用地每件100元,非住宅用地每件700元,非住宅用地使用面積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的免收土地權屬調查費。土地查封登記、註銷登記和因登記機構錯誤造成的更正登記,不得收取土地登記費。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賃房、棚戶區改造等建設項目的土地登記不得收取土地登記費;農民利用宅基地建設的住宅用地登記,不得收取土地登記費,只收取土地證書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