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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受土地供應結構改變、房地產市場降溫、住宅用地量減少等因素影響,全國土地出讓收支規模出現雙降。其中,全國繳入國庫的土地出讓收入28886.31億元,同比下降13.7%;土地出讓支出28421.85億元,同比下降14.3%。
記者從財政部瞭解到,2012年,分地區看,東部地區土地出讓收入15578.87億元,下降20.7%;中部地區土地出讓收入7119.29億元,下降5.9%;西部地區土地出讓收入6188.15億元,下降1.3%。分收入結構看,招拍掛和協議出讓收入25377.81億元,下降14.7%;補繳的土地價款、劃撥土地收入以及其他土地出讓收入3508.5億元,下降5.7%。
2012年,全國國有建設用地供應面積達69.04萬公頃,同比增加10.27萬公頃,增長17.5%。其中,由於劃撥、租賃等方式用地明顯增加,增長44.8%,導致劃撥土地收入增長19.6%;而招拍掛和協議出讓土地面積減少3.3%,導致招拍掛和協議出讓土地出讓收入同比下降14.7%。受商品住房實行限購、限貸政策等因素的影響,全國房地產市場降溫比較明顯,房地產開發企業當年購置土地面積下降19.5%,土地成交價款下降16.7%。
2012年,全國土地出讓支出中,成本補償性開支22624.9億元,佔支出總額79.6%;非成本補償性開支5796.95億元,佔支出總額20.4%。
成本補償性開支佔支出總額的比重進一步提高,比上年提高5個百分點,主要原因是受貫徹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影響,各地徵地和拆遷補償費用相應提高。其中,徵地和拆遷補償、補助被徵地農民、支付破產或改制企業職工安置費等支出17401.6億元,佔支出總數的比重比上年提高3.2個百分點;土地出讓前期開發支出5223.3億元,佔支出總數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8個百分點。
土地出讓收益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比例超過10%。各地調整土地出讓收益使用結構,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力度,更多地用於幫助低收入居民改善住房條件。2012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用於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93.01億元,佔當年實際使用土地出讓收益的10.2%,比上年提高2.3個百分點。
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支出比重明顯提高。各地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土地出讓收益更多地用於反哺農業農村和農民,有力地改善了農村生產生活條件。2012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支出1999.79億元,佔當年實際使用土地出讓收益的34.5%,比上年提高8.4個百分點。其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488.08億元,教育支出269.95億元,農業土地開發和基本農田建設與保護支出1017.17億元,農田水利建設支出224.59億元。
土地出讓收益用於城市建設支出比重下降明顯,城市建設作爲土地出讓收益支出主渠道的格局正在逐步改變。2012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用於城市建設支出3204.15億元,比上年減少2360億元,佔當年實際使用土地出讓收益的55.3%,比上年下降10.7個百分點。
2012年,土地出讓收支管理得到進一步加強。一是完善土地出讓收入徵管機制。針對個別地方土地出讓收入未及時徵收入庫問題,財政部會同國土資源部要求各地開展自查自糾,加大對應補繳土地價款、劃撥土地收入的徵收力度,進一步完善收入徵管機制。2012年,在全國土地出讓收入中,補繳的土地價款、劃撥土地收入分別較上年增長22.4%和19.6%。
二是督促地方落實計提資金。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各地按規定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教育資金和農田水利建設資金。2012年,全國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教育資金367.39億元、農田水利建設資金327.86億元。此外,中央財政從各地區土地出讓收益中統籌資金31.25億元,重點支持糧食主產區、中西部地區和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農田水利建設。
三是進一步規範管理。細化土地出讓收支科目,專門設立了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教育資金、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的收入和支出覈算科目,並將土地出讓收益用於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棚戶區改造的支出情況分設科目單獨列示。規範土地儲備融資管理行爲,明確將土地儲備機構融資納入地方政府性債務統一管理,執行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統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