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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新聞:4月22日,本報A16版以《打贏了官司打不掉違規樓》爲題,報道了太康縣部分居民打贏了行政官司,但違規樓還是建好了一事。
報道刊發後,引起該縣有關領導的高度重視,昨日,該縣住建局向大河報記者通報,他們仍在積極協調開發商與居民的矛盾,同時建議這些居民走司法途徑維權。
據太康縣住建局介紹,此前,德銀商城原太康縣政府家屬樓部分居民不斷向有關部門反映,稱住建局違規給開發商李某某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造成他們住宅樓的採光權受到侵害,有部分住戶的房屋出現裂痕等問題。對此,該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專門召集了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及公、檢、法、住建局等相關部門人員參加評判會議,研究解決方案。首先,由住建局城建監察大隊對李某某的建築工地進行了強制停工。其次,邀請周口市有資質的建築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機構對部分住戶的房屋進行檢測,也對部分住戶的採光情況進行了實地勘察。
經研究,該縣住建局拿出了處理意見:李某某的建築工程待此問題妥善解決處理後,方可繼續施工;具體樓房受損情況,住戶可依據建築工程質量司法鑑定機構的鑑定結論,與開發商李某某協商賠付,若未果,可訴至法院進行裁定;北側原縣政府家屬樓的部分住戶因採光權受損,依據日照分析結論,一次性補償李豔霞等6戶遮光補償款12萬元,如不同意,也可訴至法院進行依法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