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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客冒充房主,利用僞造的房本出售二手房實施詐騙。日前,本市靜海縣檢察院以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
今年2月,家住靜海縣的張女士通過一家非法房屋中介獲知一處房源,地點、房型、價格都相當合適。在該中介工作人員的帶領下,張女士來到小區看房,並見到了“房主”王某。張女士對房子十分滿意,表示回去考慮一下。王某提出,已有人打算買此房,如果張女士有意購買需交5000元定金,並把房產證交給張女士作爲抵押。因爲擔心房子被別人買走,張女士與丈夫電話聯繫後,當即到銀行取出5000元定金交給了王某,約定兩天後辦理過戶手續。
兩天後,張女士帶着房產證來找王某,發現王某房門緊鎖,撥打電話也一直關機,找到中介後依舊聯繫不上,於是張女士撥打了報警電話。
原來,王某並非此房的房主,而是房子的租客。王某先是通過非法渠道僞造了房屋產權證,並以較便宜的價格在幾家非法房屋中介進行了登記。當有買房者有意買下房子時,王某便提出讓其先交付定金。爲使買房者放鬆警惕,王某還將僞造的房產證抵押給買房者,以此騙取錢財。日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抓獲,由靜海縣檢察院以詐騙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