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內六區房管局兩天接受千餘人次諮詢
2013-02-25 11:41
 

  從2月16日大年初七開始,天津市各區縣房管局正式上班接受全市市民繼續申請今年(2013年)首批公共租賃住房。盡管還在正月裡,許多老百姓惦記著新的一年中的頭等大事兒,『頂門兒』趕往各區縣房管局申請公租房、限價房等保障性住房。兩天工作日,天津市內六區房管局正式受理申請約150件,接待群眾諮詢千餘人次。

  記者昨天在和平區房管局看到,該區房管局新春兩天來已受理正式申請25件。很多市民在節前就曾來申請過公租房,但卻因為對政策還不夠了解而沒有帶齊要件,根據該區房管局的服務政策,節後工作日的第一天,像這樣的市民只要補齊此前的要件,就可以按照原先的順序繼續申請。對此,住保辦工作人員也提醒市民,申請人本人需帶齊預申請收訖證明、身份證、戶口本、戶口所在地房本、租房補貼資格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即可辦理。

  據了解,目前天津市仍只接受已取得《預申請收訖證明》的家庭申請公租房,但是也有許多沒有進行過預申請的市民正在焦急地諮詢。對此,南開區房管局工作人員表示,截至4月30日,天津市按照已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家庭首選項目意向,如首選項目的家庭數量多於房源數量,各區房管局停止受理該項目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申請。如首選項目的家庭數量少於房源數量,自5月起,各區房管局同時受理已取得和未取得《預申請收訖證明》家庭的申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開具《通知單》。

  除了公租房,還有許多中青年市民申請諮詢限價商品房政策。記者了解到,承租公租房期間,承租家庭符合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條件的,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但應在所購住房交付使用的2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但是,限價房資格證是不可以轉換成公租房資格證的,限價房和公租房分別是兩種不同的政策,針對不同的群體,它們之間是不可以互相轉換的。

稿源: 渤海早報  編輯: 馬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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