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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將搭建產業空間供需公開透明的服務平臺,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合法工業用地可申請進入市場流通。”18日,深圳市規劃國土委主任王幼鵬在深圳市政府召開的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產業轉型升級“1+6”文件新聞發佈會上作出上述表示。
近期,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參與制定了《深圳市完善產業用地供應機制拓展產業用地空間辦法(試行)》,該辦法着力於建立健全深圳產業用地供應的信息公開與收集制度,將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可用的產業發展用地納入全市統一的土地市場,有效拓展產業用地來源,不僅僅政府用地,把社會的集體社區土地也投入市場。
王幼鵬表示,該辦法有兩點核心,一是搭建產業空間供需公開透明的服務平臺。該辦法規定市土地主管部門每季度在產業用地供需服務平臺上公佈產業用地區位、規模等,企業可利用這個平臺充分了解產業用地供應計劃,提交用地申請,改變以往需向不同部門提出申請的局面;政府可通過這一平臺收集企業空間需求,保障土地供應的公開透明,從而實現政企間的信息共享。
二是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合法工業用地可申請進入市場流通。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實際佔用的符合城市規劃的產業用地,在理清土地經濟利益關係,完成青苗、建築物及附着物的清理、補償和拆除後,可申請以掛牌方式公開出(轉)讓土地使用權,兩種收益分配方式供選擇,第一種方式是所得收益50%納入市國土基金,50%歸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第二種方式是所得收益70%納入市國土基金,30%歸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並可持有不超過總建築面積20%的物業用於產業配套。
同時,爲進一步調動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的積極性,申請納入深圳統一的產業用地市場的合法留用地,免收《深圳市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農建設用地和徵地返還用地土地使用權交易若干規定》(198號令)中規定的10%的公告基準地價。深圳市常務副市長呂銳鋒進一步解釋說,深圳城市化之後,社區股份制公司手上有很多資源,有些是政府通過城市化有關政策或者通過徵地返還的政策爲其辦了手續。但也有相當多的是未徵未轉,土地還在村集體手中,過去由於資源很多,社區集體蓋一些低檔的廠房或做一些低水平的合作,或者把土地租給廠商,有些社區的廠房現在竟然租金只有幾元/平方米,而且建得早,水平不高,環境不配套,現在看來這是一種低水平的發展。
他表示,深圳想就此搭建一些平臺,引導土地所有者和投資者合作,最終土地所有者也可以通過和產業合作來持有股份、參與到更高優的產業中,這樣來促進土地利用價值、促進股份公司產業轉型升級,提高他們的富裕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