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寶(掛)2012-074、075號地塊出讓公告
2013-01-08 16:22
 

 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編號為津寶(掛)2012-074、075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開掛牌出讓。現就有關掛牌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地塊相關情況
  出讓地塊均位於寶坻區林海路西側(具體位置及四至以掛牌文件附圖為准),現狀無地上物。
  出讓地塊范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通信設施等,受讓人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並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等,由受讓人自行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二、土地使用條件及相關要求
地塊
編號
土地面積(平方米)
土地用途
容積率
建築密度
綠地率
建築限高
出讓
年期
起始價
(萬元)
津寶(掛)2012-074
6003.5
商服
不大於1.1
不大於40%
不小於30%
不高於100米
40年
7480
津寶(掛)2012-075
34854.2
城鎮住宅
1.0-1.9
不大於25%
不小於40%
不高於100米
70年
  其他要求:
  1、兩地塊合並出讓,分別簽訂土地出讓合同;
  2、容積率規模中應包括陽臺、閣樓及配套設施建築面積;
  3、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積達到開發住宅總建築面積的70%以上;
  4、新建住宅配套非經營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經營性公建建設和管理辦法》(津政辦發[2012]29號)執行;
  5、受讓人須在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1年內開工建設,4年內竣工。
  三、競買人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凡欠繳土地出讓金的單位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參加競買。該宗地不接受聯合競買,如有合作開發意向的,須在報名前成立新公司,並由新公司報名參加競買。
  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存在下列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在結案和問題查處整改到位前,不得參加土地競買活動:
  1、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的;
  2、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的;
  3、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
  4、開發建設企業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
  競得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地不在寶坻區的,應按照規定在寶坻區注冊全資公司,並由該公司按《掛牌地塊成交確認書》規定的時間簽訂《天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競買人須交付競買保證金人民幣2900萬元,競買保證金到賬期限為20132月4日16:30,申請競買報名截止時間為20132月4日17:30,具體申請競買的辦法請參閱《競買須知》。
  競買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保證金外,還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四、獲取掛牌文件的時間和地點
  本次掛牌公告日期為2013年1月8日20131月27日,自20131月16日2013年2月4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區曲阜道88號)購買掛牌文件。
  五、掛牌時間和地點
  該宗地掛牌時間自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2月6日14:5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廳電子顯示屏幕進行掛牌,並接受報價(法定節假日除外)。
  六、掛牌標的競買增價幅度
  本次掛牌標的的增價幅度為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倍。
  七、確定競得人的方式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該宗地掛牌文件,以掛牌文件為准。
  九、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聯系人:馬女士      聯系電話:(022)23195961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寶坻區國土資源分局
  聯系人:李女士      聯系電話:(022)29998069
  法律顧問:天津坤鵬律師事務所 楊春慧律師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3年1月8日
稿源: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編輯: 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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